對於2009-10-1以前提交的專利申請
現有技術(2009-10-1以前執行2001年的《專利法》稱為“已有的技術”)必須具有三性:1、公知性,公開方式包括出版物公開、使用公開和以其他方式公開三種;2、時效性:公開時間必須在被審申請的包括在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 以前;3、實用性:“能夠製造或者使用”和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公開時間在被審申請的申請日以前,沒有實用性的公知方案,不是現有技術。如“嫦娥奔月”這類科幻小說、神話中公開的方案。因為吃仙藥不能讓人從地球奔到月球上去,所以是沒有實用性的公知方案。”嫦娥奔月“就不是現有技術。所以不能說:中國的嫦娥在遠古時期就到月球上去了,可見世界登月第一人,不是美國人尼爾·阿姆斯特朗,而是中國的嫦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