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方位照相

現場方位照相,是指現場照相內容之一。記錄、固定現場在周圍環境中的位置及周圍環境的狀況,反映整個犯罪現場和周圍環境的關係,拍攝範圍大,可採用廣角鏡頭或連環拍照的方法,取景構圖要有主有次,把犯罪現場或對犯罪事件有重要意義的景物安排在畫面的前景或中央,使重點突出。對能顯示現場位豐的永久性標誌如:商場、車站、橋樑、街名、門牌、路標等重點拍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場方位照相
  • 出處:《法學大辭典》
現場全貌照相,又稱“現場概覽照相”。現場照相內容之一。記錄犯罪現場本身的全貌和現場內部各個部分之間的關係,反映犯罪現場的範圍、犯罪分子出入現場的來去路線,被侵害客體的狀況、痕跡物品的分布及其相互聯繫的狀況。用以說明案件的性質、特點和犯罪手段、犯罪過程等特點。要求完整、系統、全面的反映現場全部狀況。拍照時可採用相向拍照、多向拍照、迴轉連續拍照及採用廣角鏡頭拍照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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