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瑪縣交通運輸局是班瑪縣人民政府部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職責調整,人員編制,其他,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果洛州委辦公室、果洛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班瑪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果辦發〔2019〕19號)和《中共班瑪縣委班瑪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班發〔2019〕30號),制定本規定。
縣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交通運輸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承擔縣域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三)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六)負責轄區內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許可、車輛營運證辦理和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資格審查工作。
(七)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將原縣農牧科技局的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等工作;同時承擔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法定檢驗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1名(副科級)。
其他
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