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3日,針對新時期基礎教育的發展要求,中國教育部印發《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學生等方面強化了班主任的權利,並從待遇方面加強了保障性規定。《規定》明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班主任批評權
- 1:《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
- 2:2009年8月23日
- 3: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事件介紹,解讀原因,現象,質疑之聲,社會評論,
事件介紹
按理說,批評既是一種關愛,更是一種資格。教師或班主任培育學生,不光是知識的傳授灌輸,還有人格的塑造和行為的矯正,批評是一種基本的方法手段。他們善意批評學生,同父母管教女子一樣,是天經地義的,為的是孩子能夠成才成人。而多數學生和家長也會認同這個道理,自覺接受老師的批評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規定》中允許中小班主任教師擁有批評學生的權利,是具有較強的現實針對性。不可否認,在強調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利的現在,也出現了一些學生老虎屁股摸不得,聽不得半點批評,一批就“炸”,一批就招惹麻煩,致使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教師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的現象嚴重存在。
作為《規定》四大亮點之一,《規定》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這一規定,保證和維護了班主任教育學生的合法權利,可以使班主任在教育學生過程中,在堅持正面教育為主的同時,不再縮手縮腳,通過適當合理的批評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學生。
解讀原因
教批評教育學生之難的問題,不是一個有權無權、負責不負責所能夠解釋清楚的。箇中緣由比較複雜,深層次原因恐怕與中國現狀某種秩序文化的失范有關。其中很值得反思的,一是社會輿論對校園“批評教育學生”,乃至由此所引發某些現象,如何作出正確的反應和引導;二是學校,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門如何“維護”“規範”教師、班主任正當批評教育學生的權力。
教師、班主任的“不敢”,主要還是缺失身後為其主持公道的力量(明確規範與具體的支持)。中國一些教育行政部門,一旦出現此類事情,或者因此引起社會輿論關注,首先作出的反應是“唯班主任是問”,甚至“揮淚斬馬謖”以立馬平息“反映”,而壓根不理會到底是不是“正當”。
現在教育部作出《規定》,一邊大力提升班主任地位、待遇等等(這非常必要),另一邊只是給出一句話——“有權”了。這么“激勵”是否果真大見成效另當別論。即使班主任真的從此“敢於”了,不能不使人產生教育部是否在“利誘”班主任於“不義”之後憂。顯然這個“適當方式”,很難具體把握,也可以作出多種解讀。
現象
學校小社會,社會大學校。其實,這種“不敢”批評教育的現象,不僅僅出現在中國小班主任身上。比如現在大家工作身邊的領導實際上就身負對幹部“批評教育”的職責、權力,但現在一些領導也“不敢”面對面的直接批評教育。對於許多不正之風,還不是“睜隻眼閉隻眼”么?實在不得已,就在會上“有的人”“極少數人”等等之類的“不點名”批評教育,“隔空”發一通狠話。批評教育就像校園一樣,層層“轉交”,最後具體的就“請”民眾帶回家去了。
不管是班主任,還是各級領導幹部,要促使他們正常的行使“批評教育”的天職、權力、職責,要以制度規定來切實維護他們這部分權力,同時監督他們規範履行職責。不至於一“有權”便亂來,一“失職”就怪“失權”。
質疑之聲
第一點就是教育部的規定疑似過去的熟飯現在炒了吃,一句無比正確、無比關愛的“廢話”——班主任批評學生,這是打孔夫子那時起就是天經地義的事,而“採取適當的方法”太籠統了,沒有具體化的規定,等於沒規定,讓班主任如何去批評?
第二點是教育部深知在強調尊重學生、維護學生權利的現今,也出現了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教師不敢管學生、不敢批評教育學生、放任學生的現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老師批評狠了,學生會出事,惹怒家長老師也有可能出事;另一方面老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學生出事了,上面也要問責老師。
第三點班主任應從中反思自己的師德。現在有些班主任不敢、不能、不願批評學生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硬不起來,其身不正,如何正人?個別班主任的心思從課堂轉移到校園外、社交圈,甚至是名利場;善於從學生家長中挖掘潛力,利用其權勢或金錢為自己辦事,小則吃頓飯,借個車,大則購房置業、子女工作等等都可以請學生家長幫忙。這樣一來,學生有了錯誤,咋敢提“批評”二字?
社會評論
1)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認為,一切有權的人都容易濫用,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而要防止濫用權,就必須以權約束權。加大班主任的許可權或許在管理學生上會收到一定效果,但由此也將牽扯諸多問題。如何從制度上加以完善,並對其許可權加強監管更待相關部門考量。
2)馬克思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班主任有批評權按理也有對學生負責的義務,但誰又能保證班主任在執行許可權時不會濫用呢?《規定》中強調要用適當方式批評教育,究竟如何才算“適當”本身就是非常模糊的概念。語重心長、好言好語、苦口婆心當然屬於適當,但這還稱得上“批評”嗎?恨鐵不成鋼式罵白痴傻蛋抑或棒子底下出高徒式變相體罰,堪稱“批評教育”,但倘也有班主任認為“適當”,我們豈不只能兩手一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