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

珠海市衛生健康局於2023年4月就《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徵求意見稿)》,公共場所控制吸菸工作實行政府主導、分類管理、場所負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徵求意見稿)》所稱吸菸,是指使用電子菸、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菸草製品;所稱菸草製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菸草作為原材料生產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製品以及電子菸;所稱電子菸,包括煙彈、菸具以及煙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等;所稱室內,是指有頂部遮蔽且四周封閉總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內的所有空間。

《徵求意見稿》共七章三十四條,包括總則、控制吸菸場所、控制吸菸措施、宣傳教育、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
  • 類別: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
條例背景,相關內容,

條例背景

為減少吸菸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2023年11月30日,珠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相關內容

該《條例》對控煙管理模式、控煙範圍、社會參與及法律責任等方面予以規範。同時,《條例》聚焦公共場所的控煙工作,劃定控煙範圍,強化控煙工作的社會參與和宣傳引導,實行個人和場所“雙罰制”,一方面明確了吸菸者違法吸菸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壓實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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