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衛生健康局於2023年4月就《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徵求意見稿)》,公共場所控制吸菸工作實行政府主導、分類管理、場所負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徵求意見稿)》所稱吸菸,是指使用電子菸、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菸草製品;所稱菸草製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菸草作為原材料生產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製品以及電子菸;所稱電子菸,包括煙彈、菸具以及煙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等;所稱室內,是指有頂部遮蔽且四周封閉總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內的所有空間。
《徵求意見稿》共七章三十四條,包括總則、控制吸菸場所、控制吸菸措施、宣傳教育、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經濟特區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
- 類別: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