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農業農村局

珠海市農業農村局

珠海市農業農村局,是珠海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Zhuhai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統籌協調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
三、擬定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統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話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扶貧開發、扶貧協作、對口支援西藏林芝市、四川甘孜州、重慶巫山縣和本市老區建設工作。組織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有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五、統籌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統籌糧食、菜籃子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組織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承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組織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統籌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再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業各產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統籌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承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參與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統籌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體制機制,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扶貧開發政策與民生保障政策有效銜接,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發展短板。統籌做好扶貧協作,對口支援西藏林芝市、四川甘孜州、重慶巫山縣和本市老區建設工作。
3.加強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加強對農業、農村和農民工作的綜合協調;加強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再生物質產業的服務和監管。
4.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安心、放心。
5.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察督辦、宣傳、應急、後勤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信息化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辦理人大、政協的議案、建議和提案。
二、政策法規與改革科。組織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聽證工作。開展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檔案備案、評估、清理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統籌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組織協調有關試點、示範工作,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擬定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農村金融管理。
三、鄉村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園區發展的政策建議。統籌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統籌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
四、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開展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農村公廁建設並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市內農村低收入人員(不含特困、低保人員)幫扶工作。協調推動本市老區建設。承擔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農耕文化建設、農村節慶活動等工作。
五、農村合作經濟科。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組織開展農村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統籌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六、扶貧開發科。擬訂扶貧開發法規草案、政策。擬訂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扶貧開發宣傳、考核工作。負責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工作。統籌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七、扶貧協作與對口支援科。擬訂扶貧協作、對口支援西藏林芝市、四川甘孜州、重慶巫山縣的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扶貧協作考核工作。承擔對口支援西藏林芝市、四川甘孜州、重慶巫山縣的相關工作。
八、農業管理科。擬訂種植業、農作物種業、農業機械化、農業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和農藥行業等農業各產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作業規範以及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承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植物及植物產品檢疫、疫情監測、防控和監督檢查,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肥料安全使用、質量監測和農藥等監督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統籌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相關工作。協調處理農業突發事件。負責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漁業與畜牧管理科。擬訂漁業、畜牧業、畜禽和水產種業、飼料業、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漁業產業、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動標準化、健康和規模養殖。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劃定、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遠洋漁業和漁船、漁港,承擔漁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等工作。組織實施動物和動物產品的防疫、檢疫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控制。負責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負責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承擔種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等方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豬、牛羊、家禽等屠宰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漁業畜牧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科教信息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科技和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承擔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開展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擬訂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重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提供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十一、執法監督科。負責監督、協調全市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跨區域、重大違法行為的現場調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負責受理、協調、督辦農業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組織編制、檢查和督促實施農業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承擔農業突發事件預警評估、風險排查、應急演練、協調處置工作。牽頭組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協調組織農業應急物資、資金保障。負責統籌農業行業和直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各區農業應急工作。
十二、人事科。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統籌農村人才、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和農村實用人才建設。
機關黨委按規定設定。
中共珠海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三農”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三農”問題工作的決策部署。同時作為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設定市委農辦秘書科(市扶貧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現任領導

珠海市農業農村局局長:陳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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