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2009年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計畫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掛鈎幫扶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要求,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中的職能作用,確保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實,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工作機構
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兼職責任單位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領導機構,配備和穩定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聯絡員;層層簽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民政系統各部門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加強對本系統、本單位及下屬單位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分工職責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並兌現獎懲,確保分工職責落實到位。
二、履行部門職責,嚴把“四個關口”
堅持把做好民政業務工作與落實計畫生育職責相結合,認真履行職責,建立相關業務工作計畫生育“一證先行”“無證否辦”制度、“提請查驗”制度、“提請落實”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把好四個“關口”。嚴把低保對象審批關。逐步形成社會救濟中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一是對我市實行計畫生育的城鎮居民中的低保家庭,計畫生育獎勵費不計入低保家庭收入中。二是辦理申請低保救濟手續時,常住人員要查驗其《珠海市計畫生育證明》,凡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必須落實計畫生育補救措施後,才予辦理。嚴把婚姻登記關。對早婚、重婚、近親結婚等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當事人,堅決不予辦理,並利用民政局婚姻登記視窗和婚姻親職教育向前來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宣講政策。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婚姻登記部門定期向計生部門反饋登記結婚當事人情況,提供婚姻登記名冊,使計生部門及時掌握轄區居民的婚姻狀況。嚴把收養登記關。在收養社會棄嬰時,把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作為辦理登記的第一要件,嚴格查驗“兩個證明”,即區以上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畫生育並準予收養的證明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查找不到其父母的棄嬰、棄童證明,凡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證明的,均不予辦理收養登記。嚴把評優表彰關。在推選先進時對違反計畫生育規定的集體和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其評優資格。
三、 發揮職能優勢,強化綜合治理
把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分工職責作為本單位的工作職責之一,有機地結合本職工作,與本職工作同研究、同規劃、同部署、同實施。
在社區建設中,一是進一步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各級民政部門在推動基層民主政權建設工作中,要把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在開展基層民主選舉、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時,要把侯選人實行計畫生育和完成計畫生育工作情況作為必備條件之一,對不符合計畫生育政策規定的,實行“一票否決”;對村(居)委會幹部當選後,又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要依法予以罷免。二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計生委、民政部、中國計生協《關於加快城市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見》(國計生髮[2001]124號),各級民政部門在規劃和開展村(居)民自治、“六好”平安和諧社區和推進政務、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範創建等活動中,要把計畫生育工作作為重要創建內容和評估標準,要積極協調和主動聽取人口計生部門的意見與建議,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不斷創新、加強和完善社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機制。
四、成立幫扶小組,開展對口幫扶
認真落實市委辦、市府辦《關於做好掛鈎幫扶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與市交通局聯合具體開展前山街道辦計生幫扶工作,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一是成立掛鈎幫扶前山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小組,由副局長任組長,成員由辦公室和相關的兩個業務科人員組成。二是在計生局的統一安排下,聯合交通局,實地了解前山街道辦幫扶工作的具體需求,制定詳細方案和時間表並加強指導督促。三是了解前山街道臨時救濟人員的具體情況,結合民政業務工作職能,開展臨時救助工作,同時繼續確保低保工作地應保盡保。四是協助前山街道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助開展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切實解決計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五是儘量繼續在電腦等硬體設施上對前山街道辦提供幫助。
五、加強宣傳引導,創新工作思路
採用發放資料、辦事須知、張貼計生牆報、標語等方式,積極宣傳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在婚姻登記工作中,為新婚夫婦提供政策諮詢、辦理計生證件、免費派發避孕藥具,辦理計生證件,並開設計生宣傳專欄,積極宣傳《婚姻法》和以生殖健康知識、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和計畫生育政策等為主要內容的新婚期教育。在城鄉社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突出加強男女平等的意識,促進婦女地位的提高,營造男女平等的社區文化氛圍。發揮網路載體作用,依託我局區域網路建設和民政信息網站建設,充分利用網路載體,結合業務工作開展計畫生育知識宣傳,使民眾能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到各項計畫生育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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