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中國基建報從海豐縣政府及獲悉,海豐海城珠海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5·26坍塌事故已於近日查明。據悉,2023年5月26日,海豐縣海城鎮大水坑村悅山府項目接駁市政排污管道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一名工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5·26事故
- 傷亡情況:1人死亡,1人受傷
事情經過,事故處置,
事情經過
2023年5月26日下午1時30分許,施工單位珠海建設僱請挖掘機司機施*彬與施工工人李*、劉*3人,在悅山府項目一號樓東側旁邊進行接駁市政排污管道施工。按照分工,施*彬負責操作挖掘機開挖管溝,並將排污管放進開挖平整好的管溝里,李*和劉*負責在管溝里平整管溝和鋪設排污管。下午3時許,三人將其中一節污水管鋪設完畢,李*和劉*正準備從管溝處上來,忽然挖掘機對面側的溝壁上方泥土發生塌方,造成李*整個人被掩埋,劉*只剩下頭部露出來。施*彬隨即從挖掘機上下到管溝里,一邊呼喊求救,一邊用手扒開泥土實施救援,附近一名施工人員聽到了呼喊,呼叫了幾名工人一起實施救援,隨後珠海建設生產經理劉*(男,江蘇省南京市人,因病去世)到達現場指揮救援,並安排附近10多名施工工人到場參與救援。救援人員使用鐵鏟或徒手實施救援,約過了10分鐘,一名發生事故工人劉*被救援人員搶救出來並送往醫院搶救。又過了約20分鐘,另一名發生事故工人李*也被挖出來送院搶救。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處置
珠海建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海豐縣應急管理局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珠海建設項目經理周*意,未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由海豐縣應急管理局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珠海建設項目現場水電管理主管李*堅,未履行現場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建議由海豐縣住建局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國晟監理,未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海豐縣應急管理局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國晟監理總監理工程師代表陳*貴,未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未及時排查並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由海豐縣住建局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國晟監理項目監理員蒲*,未落實監理員崗位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海豐縣住建局對其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