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審計局

珠海市審計局

珠海市審計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羅增慶為珠海市審計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審計局
  • 類別:事業單位
  • 地區:廣東省珠海市
  • 現任局長:羅增慶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珠海市審計局主要職責:
(二)負責對市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審計廳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各區人民政府和經濟功能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人民政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經濟功能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審計的國家、省駐珠單位和中央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各行政區、經濟功能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審核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與各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區級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和省、市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區級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信息化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牽頭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黨建、人事、機關作風、紀檢監察、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及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起草審計法規規章草案、審計指南;負責全局審計項目計畫編制、統計等工作;監督檢查審計機關和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指導內部審計的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
(三)財政金融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市地方稅務系統徵收征管情況;組織審計各行政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地方和上級審計部門授權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直黨群、行政部門、政法部門以及市直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組織審計市直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科教文衛專項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經貿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經濟責任審計科。
組織開展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業、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有關工作。
(八)資源環保與績效審計科。
組織審計市直農業、資源能源、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組織審計市本級農業、環境保護、水務、林業、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依法對應當接受審計的單位進行環境審計;擬訂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承擔績效審計、管理審計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東路2號市府大院3號樓516
珠海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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