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縣投資促進局

珙縣投資促進局原名為珙縣招商引資局,2013年8月根據《中共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珙縣招商引資局更名及有關編制事項的通知》(珙機編【2013】46號檔案)更名為珙縣投資促進局。屬縣政府工作部門,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單位,有下屬事業單位(項目投資促進中心)1個。掛珙縣貿易促進會牌子。

珙縣投資促進局原名為珙縣招商引資局,2013年8月根據《中共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珙縣招商引資局更名及有關編制事項的通知》(珙機編【2013】46號檔案)更名為珙縣投資促進局。屬縣政府工作部門,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單位,有下屬事業單位(項目投資促進中心)1個。掛珙縣貿易促進會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開放及投資促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投資促進、區域經濟合作的相關政策,牽頭落實縣委、縣政府投資促進、區域經濟合作的工作部署;制定投資促進發展戰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跟蹤促進重大投資項目、規範招商引資秩序、督促相關項目落實的責任;負責對違反產業布局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研究主導產業、新興產業以及國內外同類產業投資促進政策,研究國內各地投資促進發展趨勢,向縣委、縣政府提出相關工作對策和建議。
(四)根據產業發展現狀,負責制定和更新產業招商目錄,確定各鄉鎮重點招商產業;負責重大招商項目的審核、把關、準入、協調工作。
(五)負責投資環境行銷,包裝和推介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組織重大投資促進活動;負責組織開展與大企業、大集團和境內外知名機構的投資促進戰略合作工作;負責落實區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資項目;協調解決外來投資者反映的重要問題。
(六)負責投資促進項目信息的收集、篩選、提供、使用情況跟蹤工作。
(七)承辦組織參加西南經濟協作區、重慶經濟協作區市長聯席會和長江沿岸中心城市經濟協調會確定的經濟合作有關事項。
(八)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投資促進工作;負責駐外投資促進機構的管理工作;指導投資促進隊伍建設,負責投資促進人員培訓。
(九)負責建立投資促進工作的綜合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承擔縣投資促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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