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縣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珙縣司法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數:5個
- 地址:珙縣巡場鎮民泰路11號
工作職責,辦公地址,內設機構,機構榮譽,
工作職責
根據《中共珙縣縣委珙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珙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珙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珙委發〔2010〕20號),設立珙縣司法局(簡稱縣司法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指導監督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職責。
二、主要職責
(二)擬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五)管理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及物資裝備工作。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珙縣巡場鎮民泰路11號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內設機構5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間的工作關係。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材料的起草,研究擬定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收集、分析、綜合、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綜合管理簡報、統計、信訪、文檔、政務接待;負責本局機關黨建、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司法行政系統計財裝備。負責對外聯繫協調工作。
(二)宣傳教育工作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縣的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意見,指導管理全縣普及法律常識工作。負責指導各部門、各鎮鄉、各單位開展依法潔理工作,管理全縣依法治理合格單位和模範單位創建工作。組織協調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各部門、各單位法制宣傳工作。承擔縣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法規教育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三﹚基層工作股
貫徹落實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規章制度,指導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各類人民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和業務建設工作;承辦人民調解工作的考核、表彰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和人民調解員資格認證、選聘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人民調解中心工作,承辦縣“大調解”中心交辦任務。
(四)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股
承擔貫徹落實社區矯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刑罰執行工作;承擔貫徹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的法規、政策,指導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縣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工作,承辦縣安置幫教領導小組部署的工作;
(五)公證律師工作股
負責監督指導管理律師工作和公證工作;監督指導管理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監督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服務市場秩序,查處法律服務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管理承辦法律援助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珙縣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鄉鎮司法所行政編制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黨內領導職數按縣委規定配備;內設機構負責人5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五、其他事項
(一)在珙縣17個鄉鎮均設定鄉鎮司法所,系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實行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管理為主和基層人民政府管理為輔的雙重管理體制。鄉鎮司法所具體職責為: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非監禁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調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鄉鎮司法所編制為:巡場鎮4名;珙泉鎮3名;孝兒鎮2名;底洞鎮2名;洛表鎮2名;上羅鎮1名;王家鎮1名;洛亥鎮1名;恆豐鄉1名;仁義鄉1名;沐灘鄉1名;玉和鄉1名;下羅鄉1名;羅渡鄉1名;曹營鄉1名;石碑鄉1名;觀斗鄉1名。每個鄉鎮司法所設所長1名。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珙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機構榮譽
2021年9月,獲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集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