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頒傳》是唐代魏徵主編的一篇傳記。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王頒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傳記
- 作者:魏徵
- 作品出處:《隋書》
作品原文,編者簡介,
作品原文
王頒傳
王頒,字景彥,太原祁人也。祖神念,梁左衛將軍。父僧辯,太尉。頒少俶儻,有文武乾局。其父平侯景,留頒質於荊州,遇元帝為周師所陷,頒因入關。聞其父為陳武帝所殺,號慟而絕,食頃乃蘇,哭泣不絕聲,毀瘠骨立。至服闋,常布衣蔬食,藉藁而臥。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累遷漢中太守,尋拜儀同三司。開皇初,以平蠻功,加開府,封蛇丘縣公。獻取陳之策,上覽而異之,召與相見,言畢而歔欷,上為之改容。及大舉伐陳,頒自請行,率徒數百人,從韓擒先鋒夜濟。力戰被傷,恐不堪復斗,悲感嗚咽。夜中因睡,夢有人授藥,比寤而創不痛,時人以為孝感。及陳滅,頒密召父時士卒,得千餘人,對之涕泣。其間壯士或問頒曰:"郎君來破陳國,滅其社稷,讎恥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將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請發其丘壟,斷櫬焚骨,亦可申孝心矣。"頒頓顙陳謝,額盡流血,答之曰:"其為帝王,墳塋甚大,恐一宵發掘,不及其屍,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若之何?"諸人請具鍬鍤,一旦皆萃。於是夜發其陵,剖棺,見陳武帝須並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頒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飲之。既而自縛,歸罪於晉王。王表其狀,高祖曰:"朕以義平陳,王頒所為,亦孝義之道也,朕何忍罪之!"舍而不問。有司錄其戰功,將加柱國,賜物五千段,頒固辭曰:"臣緣國威靈,得雪怨恥,本心徇私,非是為國,所加官賞,終不敢當。"高祖從之。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母憂去職。後為齊州刺史,卒官,時年五十二。弟頍,見《文學傳》。
編者簡介
魏徵(580—643)字玄成,邢州巨鹿(今河北巨鹿)人,後遷居相州內黃(今河南內黃)。唐代政治家。武德時為太子洗馬。貞觀時歷官諫議大夫、尚書右丞、秘書監、侍中,參預朝政。貞觀初朝臣論政,他主張“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李世民接受他的主張,終至天下安定。後數被召見,訪問得失,征盡誠獻智,知無不言,其言論多載於《貞觀政要》。詔修周、隋、齊、梁、陳五代史事,各史有專人負責,令魏徵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簡正,時稱良史。以喪亂後,典籍紛雜,建議集學者校訂四部書,數年之間,秘府圖籍漸備;以《禮記》龐雜無序,建議重加改編,數年成《類禮》二十篇,錄置內府。又主編《群書治要》。所著今存有《魏鄭公諫錄》五卷、《魏鄭公文集》三卷、《魏鄭公詩集》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