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四川省甘孜州稻城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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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順民,男,漢族,1976年1月生,四川九龍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甘孜州稻城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3年8月,王順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順民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九龍 
  • 出生日期:1976年1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09--1996.07  四川省糧食經濟學校市場行銷專業學習;
1996.07--2001.11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三岩龍鄉人民政府文書;
2001.11--2003.09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八窩龍鄉副鄉長;
2003.09--2003.10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八窩龍鄉副書記;
2003.10--2004.01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八窩龍鄉副書記、鄉長(2001.09--2004.06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大專班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4.01--2006.09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八窩龍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兼林業服務中心主任;
2006.09--2006.11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烏拉溪鄉黨委副書記;
2006.11--2007.10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烏拉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2004.09--2006.12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2007.10--2009.01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烏拉溪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9.01--2011.03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農機專業管理局局長;
2011.03--2012.05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防災減災局局長;
2012.05--2013.12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委、縣政府目標管理和督查工作辦公室主任;
2013.12--2015.01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委、縣政府目標管理和督查工作辦公室主任、享受副縣級生活待遇;
2015.01--2015.04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委、縣政府目標管理和督查工作辦公室主任(副處級職級);
2015.04--2015.05  提名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局長(副處級職級);
2015.05--2016.04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局長(副處級職級);
2016.04--2019.03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局長、政府辦副主任(副處級職級);
2019.03--2019.06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扶貧開發局局長、政府辦副主任(副處級職級);
2019.06--2021.09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扶貧開發局局長、政府辦副主任、四級調研員;
2021.09--2021.10  四川省甘孜州九龍縣鄉村振興局局長、政府辦副主任、四級調研員;
2021.10--2021.12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提名人選;
2021.12--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4月,甘孜州稻城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王順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訊息,經甘孜州委批准,州紀委監委對稻城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王順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王順民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王順民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順民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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