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開若,曾任武漢市公安局督查支隊支隊長。
2018年10月,王開若被依法予以立案並留置調查。
犯罪經歷,違紀被查,
犯罪經歷
2017年3月15日,上海松江人朱某其參與出資開設在武漢和平大道的賭場被武昌警方搗毀,朱某進入警方的視野。之後,開設賭場案中其他的18名涉案人員經歷一審二審,均構罪獲刑。
直到朱某出境,前後一年多時間內,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未及時深挖徹查,雖對朱某辦理了刑事拘留手續,但未及時上網追逃。
為了讓這群人聯手幫其逃避處罰,朱某委託中間人在武漢香格里拉酒店給幾名幹警送了兩行李箱現金,共500多萬。中間人魏謙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判決書最近在網上公開,專案的部分情況得以披露。
端掉了賭場,賭場老闆卻跑了
2017年3月15日晚,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端掉了一家隱藏在超市二樓的賭場,現場抓獲涉案人員18名和參賭人員32名。
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上海松江籍人員朱某(另案處理)有向賭場提供資金的行為,涉嫌開設賭場共同犯罪,擬對案件進一步深挖,查出賭場幕後老闆。
訊息很快傳到朱某耳中,不甘心坐以待斃的朱某想了個辦法:委託朋友“老五”和魏謙等人帶上100萬元現金,前往武漢疏通、打點關係。
出於朋友義氣,魏謙應承下來,並於2017年4月25日乘飛機從上海來到武漢,與先期到達的“老五”會和。
王開若很快兌現了自己的承諾。判決書顯示,王開若利用其職權,通過向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多名領導打招呼和干預下,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對朱某的涉案問題未及時深挖徹查,雖對朱某辦理了刑事拘留手續,但未及時上網追逃。
2018年6月22日,朱某潛逃出境。
520萬“打點費”被層層瓜分
此前,朱某計畫用100萬元疏通關係,但徐福重等人的胃口,卻遠遠不是100萬元能夠滿足的。
判決書顯示,在與王開若吃完飯後,徐福重、毛文濤回到酒店,與此前涉案賭場兩名在逃人員商議,以要向省、市、區公安機關相關領導和辦案人員打點為由,向朱某、魏謙等人要500萬元的費用,毛文濤為此虛擬了一個清單。
商議過後,徐福重、毛文濤與魏謙、“老五”等人會談。徐福重、毛文濤稱“已與王開若見面,王開若答應幫忙,但事情有難度,需要500萬元現金作費用”。
面對500萬元的“打點費”,朱某同意了,安排人把500萬元現金用兩個行李箱裝好,連夜從上海送至武漢,同時讓魏謙送20萬元現金給徐福重、毛文濤。同時,朱某提出了三個條件:被抓的人能取保就取保,保證朱某不被通緝,不能牽扯到上海的賭場。
得到朱某的電話指示後,魏謙從自己帶來的100萬元現金中拿出20萬元,用酒店的手提紙袋裝好,送給了徐福重,並於次日上午,將裝有500萬元現金的行李箱送到武漢香格里拉酒店,交到了徐福重、毛文濤手上。
整整520萬元“打點費”,到底落進了誰的口袋?
瀟湘晨報記者梳理髮現,除了送給王開若現金50萬元外,徐福重、毛文濤還給當時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中華路派出所辦案民警肖華送了10萬元現金。剩下的460萬元現金,全被徐福重、毛文濤等人瓜分,其中徐福重、毛文濤各分得160萬元,一名涉案賭場在逃人員拿走50萬元,剩下的90萬元由徐福重控制著。
從民警、派出所所長、支隊長,多人涉案
6月18日,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法院以魏謙犯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涉案的其他公安幹警現在如何? 2018年10月11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曾公開通報湖北省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情況。
通報中提到,省紀委監委組織相關紀檢監察機關正在查辦的“7·24”涉賭“保護傘”專案跨武漢、荊門兩地,已督促公安機關抓獲涉案人員12名,查扣財物價值數億元,並正在對7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同時,對武漢市公安局督查支隊原支隊長王開若、武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梁凱棋、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原所長徐福重、民警毛文濤等11名公安幹警依法予以立案並留置調查。
通報稱,王開若、徐福重夥同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民警毛文濤、武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梁凱棋、中華路派出所原所長盧家力、中華路派出所民警肖華、紫陽路派出所民警王成等人徇私枉法,違規泄露案情,違規為涉賭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違規處理涉案人員扣押物品,聯手幫助涉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等人逃避、減輕處罰,並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早在2018年2月9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對開設賭場案進行了二審裁定,與朱某共同出資開設賭場的蘇某等18人均構罪獲刑,該裁定書中還提到一位朱姓出資人“在逃”。而從“魏謙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中提到的情況來看,朱某於2018年6月22日才潛逃出境,彼時應尚未逃至國外。
違紀被查
2018年10月紀檢監察機關已對武漢市公安局督查支隊原支隊長王開若、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梁凱棋、荊門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原所長徐福重、民警毛文濤等11名公安民警依法予以立案並留置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