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運端,國酒茅台創始人、“王茅”第四代傳人,其曾祖父王榮霄所釀造的“王茅”酒曾獲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運端
- 別名:王丙乾、王秉乾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16年
- 逝世日期:1951年
- 畢業院校:貴陽高等師範學校
- 出生地:貴州仁懷市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
人物生平
王運端,貴州仁懷市人,1916年農曆5月初1日在其故居三官樓出生,別名王秉乾。前妻趙明迪病故後,續娶陳在芬為妻。
清光緒五年(1879年),王運端曾祖父在仁懷縣茅台村與孫權太和“王天和”鹽號老闆王立夫合股開設“榮太和燒房”。民國初年,孫全太為回收投資退股,“榮太和燒房”也就由此更名為“榮和燒房”。燒房所釀茅台酒也被人們稱之為“王茅”酒。
民國4年(1915年)貴州省以“茅台造酒公司”的名義,選送王運端家族“榮和燒房”的茅台樣酒參加美國舊金山舉辦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展評,一舉獲得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牌及獎狀。
民國19年(1930年)前後,“榮和燒房”由王運端之父王澤生獨家經營。王運端是王氏長子,在他十多歲的時候,“榮和燒房”所釀茅台酒供不應求,釀酒及銷售業務越加繁重。王運端在貴陽完成學業之後,被其父王澤生喚回,手把手教他參與燒坊的生產與經營管理。王運端天資聰穎,謙虛好學,又受過新式學堂的教育,很快上手,把燒坊打點得妥妥噹噹。
1944年“榮和燒房”失火,廠房及設備盡毀。此時其父王澤生染鴉片成癮,無心打理酒廠事,王運端盡其所能籌措資金(曾在周夢處借有100塊大洋)重建廠房,購置釀酒設備,招收生產工人,很快恢復了生產。此時“榮和燒房”所有事宜皆由王運端打理。後其父王澤生亡故,王運端正式成為“榮和燒房”第四任老闆,繼續經營燒房釀酒事宜。
王運端在民國二十年代參與“榮和燒房”的經營管理,三十年代,在他經營燒房期間,繼續擴大了生產規模,聘用陳厚德為經理,酒師王華清,窖坑由2個增加到4個,酒的產量也由1000公斤~1500公斤增加到3500公斤~4000公斤,後來又增加2個大窖,生產茅台酒能力一度達12000多公斤,產量逐步上升。所產酒主要銷售重慶、遵義等地,擴展了茅台酒聲譽,“榮和”字號成為仁懷籍人成功獨辦的知名企業之一。1951年11月,“榮和燒房”的土地、窖坑、馬匹及一切設備進行逐一造冊登記,然後劃歸貴州省專賣公司茅台酒廠所有,並塑“王茅”酒第四代傳人王運端(又名王丙乾)像於今茅台國酒文化城。
王丙乾民國年間曾任茅台鎮鎮長,茅台鎮中心國民學校(由原茅台國小更名)校長(主事),仁懷縣治中樞鎮中心國小校長,為發展桑梓教育做出了貢獻。新中國建立後,其家庭定地主成份。
主要成就
1879年(光緒五年),王榮(又名:石榮霄)、孫全太、“天和號”老闆合股,三方各取一字,命名創建“榮太和(王茅)燒坊”。
1915年,“王茅”與“華茅”統稱“茅台酒”參展“巴拿馬萬國博覽會”,榮獲金獎,使“茅台酒”一舉成名。
1918年,石榮霄(石家養子),還宗姓王,還名:王榮,字太和。
1951年2月21日,王秉乾“離世”,但仁懷縣法院判決:王秉乾的“王茅燒坊” 予以保留。遺憾的是:該財產仍歸屬於貴州茅台酒廠一車間,至今尚未能歸還“王茅”嫡傳後人。
1952年10月4日,“王茅燒坊”被強制沒收併入貴州茅台酒廠,成為組建貴州茅台酒廠的三大燒坊之一。
1997年,茅台酒文化城為“王茅”第四代傳人王秉乾塑像。
2009年8月17日,國家商標總局最終裁定:駁回貴州茅台酒廠的申訴,“茅台前身—王茅”嫡傳後人擁有相關智慧財產權,併合法享有1915年巴拿馬金獎榮譽。(參見:1951年《判決書》)
2013年,在1951年《仁懷縣法院判決書》、2009年國家商標總局《裁定書》的基礎上,“王茅”嫡傳後人歷經多年申訴,終於在2013年獲取國家工商總局批准成立“貴州王茅酒業有限公司”!由此結束了多年眾多冒牌侵權“王茅”產品之亂象。“貴州王茅酒業有限公司”—唯一合法可與“國酒茅台”共享1915年巴拿馬金獎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