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逸倫(1904~1986年),原名王超臣,曾化名劉桐、王敏菲等,解放營子鄉南山村人。193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年4月任中共冀南區委員會工農委員會書記、冀南總農會秘書等職。1945年,任中共熱北地委書記兼熱北軍分區政委。1949年,任內蒙古自治區財委主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委員等職。1978年當選為全國政協第五屆委員會常委,並先後任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內蒙古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等職。
基本介紹
王逸倫,原名王超臣,曾化名劉桐、王敏葦等,漢族,翁牛特旗解放營子鄉南山村人。1904年10月出生於農民家庭。幼年家境貧寒,7歲即上山放牛,12歲入學讀書,15歲時父母先後去世,遂輟學幫兄嫂料理家計。17歲入赤峰高等國小校讀書,學習刻苦,成績優異。1927年冬畢業於赤峰初級中學。1928年起在赤峰接官亭學校任教3年,此間和其後的一段時間內,他經常閱讀進步書報,並在與郭皓軒、杜真生等共產黨人的接觸中,受到了革命思想的影響,萌生了匡世濟民的宏大志向,後因反對校長剋扣教員工資,憤而辭職。1931年受聘任林東高級國小學監。
1932年春,王逸倫歷盡艱辛,到當時抗日救國運動高漲、進步青年集中的北平尋求民族解放之路。同年7月在北平加入中國共產黨,隨後赴上海中央訓練班學習,年底返北平,任中共內蒙古特委委員。1933年,他受黨組織派遣,回赤峰地區從事地下抗日活動,發動農民民眾向惡霸地主展開鬥爭。1934年5月赴河套地區開展地下工作,任中共臨河縣委書記。他以貨郎、新聞記者等身份作掩護,奔走四鄉,恢復、發展黨組織,向民眾宣傳革命,揭露反動、黑暗勢力的暴行。1935年夏,在河套地下黨組織遭受破壞後,他與劉仁、吉合一起穿越沙漠,經蒙古人民共和國赴蘇聯莫斯科東方大學及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問題研究院學習3年。1939年4月經新疆回延安,初在女子大學任教,不久被派往華北敵後,任中共冀南區委員會工農委員會書記、冀南總農會秘書等職。1942年春去中共北方局接受任務,途經冀中,遇日軍“五一大掃蕩",在當地民眾的拚死掩護下脫險。同年12月,奉中共東北工作委員會派遣,回故鄉開展地下工作,初任南山村塾師,1944年打入偽忠孝村“興農合作社,任董事。利用公開、合法身份,他積極開展抗日工作,秘密聯絡各村進步力量,發動農民民眾同地主大戶的欺榨、盤剝行為作鬥爭。
1945年8月,蘇聯對日本宣戰,蘇蒙聯軍開進赤峰地區,王逸倫公開出面組織地方武裝,配合蘇蒙聯軍肅清日偽殘餘力量,維護赤峰,烏丹,林西一帶的社會治安。與黨組織取得聯繫後,他被任命為中共熱北地委書記兼熱北軍分區政委。其時,熱北地區鬥爭形勢錯綜複雜,日偽殘餘力量不甘失敗,匪患猖撅,個別民族上層人士組織隊伍,對解放區蠶食、騷擾,嚴重威脅我地方新生政權的存在。王逸倫模範地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部隊幹部、戰士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對民族上層人士堅持正面疏導,避免直接衝突,從政治上全力爭取,不訴諸武力解決,終於促使民族上層人士轉變立場,所部與我軍合編,壯大革命力量,贏得了熱北地區形勢的穩定。對清算反霸鬥爭中出現的“左”的傾向,王逸倫及時採取措施糾正、制止。1946年8月,王逸倫改任熱遼區黨委秘書長,曾率部隊在赤峰地區剿匪。
1947年1月。王逸倫隨烏蘭夫前往烏蘭浩特,參加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籌建工作。同年5月,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後,任自治區財委主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委員等職。1949年當選為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會議代表。新中國建立後,歷任中共內蒙古分局委員、中共內蒙古東部區委員會副書記、中共蒙綏分局常委、內蒙古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兼財貿辦公室主任,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財貿部部長。書記處書記等職。1964年當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在長期的領導崗位上,他一貫平易近人,作風民主。與同志相處,交赤誠之心,吐肺腑之言,遇事勇於承擔責任。三年困難時期。他想盡辦法安排民眾生活,經常去職工食堂檢查,並親自過問、指導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多次身臨現場指揮抗洪救災。他長於理財,在負責自治區財經領導工作期間,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將黨中央的方針、政策創造性地運用於自治區的實際,為自治區的經濟繁榮建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他與蒙古族及其他少數民族幹部、民眾和睦相處,肝膽相照,感情深篤,為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發展少數民族經濟嘔心瀝血,深受各族人民的擁護和愛戴。
“文化大革命”初,王逸倫敢于堅持真理,挺身而出保護了一些幹部。1967年春,在首都人民大會堂,他不懼林彪、“四人幫”的淫威,當面駁斥康生對自己的無端誣陷,表現了共產黨人不畏強暴、光明磊落、剛直不阿的高尚品德。此後,他迭遭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並被關押、審查達10年之久,雖身陷囹圄,但終不屈服。1976午獲釋,1978年當選為全國政協第五屆委員會常委,並自同年10月起重新擔任自治區領導職務,先後任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內蒙古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等職,雖年逾古稀,仍壯心不已,革命鬥志旺盛。在工作小,他堅持原則,仗義執言,認真平反冤假錯案,付出大量精力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並給秘書特別規定:凡來訪的人一律接見,不準擋駕,遇有個別生活確有困難的上訪者,不惜解囊資助。在生活上,他一向崇尚節儉,嚴禁親屬、子女及身邊的工作人員搞特殊化,諄諄告誡家人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旨當普通一兵。在實行工薪制的30多年裡,他月月超交黨費。1980年,在機構改革中,他以大局為重,率先讓賢,帶頭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為全區領導幹部的新老交替做出了榜樣。離休後,他不顧年邁體弱,仍不遺餘力地為黨工作。熱情支持地方志編修事業,親筆撰寫了近10萬字的革命回憶錄,為後人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
1986年6月2日,王逸倫病逝於呼和浩特,終年82歲。遵從他的生前遺願,其骨灰分撇於大青山革命公墓、巴彥淖爾盟臨河縣和翁牛特旗解放營子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