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68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王越,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

2023年3月,王越因擅自設立賬外資金,非法侵占巨額公款,利用職權收受財物,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越
  • 曾任職務: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曾任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

人物事件

2023年3月,據延邊州紀委監委訊息:經延邊州委批准,延邊州紀委監委對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王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且在組織函詢時,未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設立賬外資金;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並在撥付項目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王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底線崩潰失守,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擅自設立賬外資金;貪慾膨脹,非法侵占巨額公款;利慾薰心,利用職權大肆收受財物,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造成惡劣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延邊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延邊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越開除黨籍處分,由延邊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