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貴堂(故意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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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貴堂,男, 漢族,1989年5月1日出生,國小文化程度,農民,甘肅省舟曲縣人,住舟曲縣東山鄉店子灣行政村李家莊。

2023年8月,甘肅省甘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發布訊息,該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2023年8月22日將罪犯王貴堂驗明正身,押赴刑場,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貴堂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89年5月1日
  • 逝世日期:2023年8月22日
人物簡介,人物事件,

人物簡介

王貴堂,男,漢族,1989年5月1日出生,國小文化程度,農民,甘肅省舟曲縣人,住舟曲縣東山鄉店子灣行政村李家莊。

人物事件

2023年8月,甘肅省甘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發布訊息,該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8月22日將罪犯王貴堂驗明正身,押赴刑場,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該院介紹,故意殺人犯王貴堂,男,漢族,1989年5月1日出生,國小文化程度,農民,甘肅省舟曲縣人,住舟曲縣東山鄉店子灣行政村李家莊。
2019年1月,被害人楊某某(女,歿年31歲)與吳某某按照習俗舉辦婚禮,但未登記。2019年10月楊某某又與王貴堂登記結婚,並繼續與吳某某同居,後向王貴堂提出離婚,王貴堂因此懷恨在心。
2020年3月3日,王貴堂攜帶單刃刀、農藥前往舟曲縣城關鎮跟蹤觀察楊某某的行蹤;3月4日18時許,來到楊某某回家的必經之路等待;19時許,楊某某與女兒冉某某(被害人,歿年3歲)在回家途中和王貴堂相遇,王貴堂與楊某某發生爭執,王貴堂持單刃刀朝楊某某胸腹部、背部連刺數刀,致楊某某心臟貫穿、肝臟破裂造成大量失血,呼吸循環衰竭死亡。隨後,王貴堂用手捂壓冉某某口鼻,致冉某某機械性窒息死亡。
上述罪行,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犯王貴堂供認不諱。
王貴堂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殺人罪。王貴堂因婚姻家庭矛盾持刀行兇,又遷怒無辜,殺害年僅三歲的幼童,致二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貴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王貴堂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抗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覆核後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五十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二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法核准故意殺人犯王貴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命令甘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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