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春(吉林省舒蘭市金馬鎮長勝村興隆屯屯長)

舒蘭市金馬鎮長勝村興隆屯屯長王艷春違規發放低保補助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5年,王艷春擅自決定每年將本屯3戶低保戶的低保補助資金,按每戶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標準,發放給本屯3戶低保戶和10餘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戶,違規發放低保補助資金總計3.59萬元,嚴重侵害低保戶利益。2018年12月,王艷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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