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有

王維有,男,漢族,1965年6月出生,江蘇贛榆人。江蘇省委黨校研究生,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連雲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

2019年4月30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維有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贛榆
  • 出生日期:1965年6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7月至2001年12月,歷任贛榆縣龍河鄉辦事員、生產助理兼環保助理、黨委秘書;
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任贛榆縣海頭鎮黨委秘書;
2002年6月至2007年10月,歷任贛榆縣沙河鎮黨委秘書、副鎮長、黨委委員;
2007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贛榆縣沙河鎮黨委副書記;
2011年2月至2011年12月,任贛榆縣沙河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贛榆縣沙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5年2月至2017年6月,任贛榆區金山鎮黨委書記;
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贛榆區沙河鎮黨委書記
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連雲港·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副調研員;
2019年1月至4月,任連雲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
系中共連雲港市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4月30日,據連雲港市紀委市監委訊息:連雲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王維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9月29日,經連雲港市委批准,連雲港市紀委監委對連雲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調研員王維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維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反工作紀律,工作失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畫生育,違規借用公款;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單位行賄罪,且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維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款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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