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春(山東省壽光市委政法委原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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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春,曾任壽光市委政法委四級調研員

2022年10月,王維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維春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壽光市委政法委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7月23日,濰坊市紀委監委網站訊息,壽光市委政法委四級調研員王維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壽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0月,王維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王維春身為中共黨員、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漠視廉政紅線,利慾薰心,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規通過民間借貸活動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由其他單位報銷個人應當支付的費用;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插手干預司法活動,在案件辦理中徇私舞弊;知法犯法,以權謀私,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王維春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壽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壽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維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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