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相玲
- 出生日期:1958年11月
- 畢業院校:安陽財會學校,河南大學,中央黨校
- 重要事件:因河南林鋼降價拍賣事件被雙規
曾任工作,人物簡歷,刑事處罰,
曾任工作
負責工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企業服務、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電力、鐵路、郵電、通訊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和聯繫單位:市國資委、市企業服務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工商銀行、市菸草局、市電業局、市捷運局、市郵政局、市網通公司、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電信公司、市石油公司。聯繫工會有關工作。
人物簡歷
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0年畢業於安陽財會學校工業會計專業,1991年畢業於河南省財稅專科學校財會專業,1993年畢業於河南大學經濟系研究生班,1999年畢業於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函授班。1981年3月畢業分配到安陽地區財政局工作,1983年到濮陽市財政局工業科工作,先後任副科長、科長,1989年8月任濮陽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1997年9月兼任濮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公司經理(正縣級),1999年3月任濮陽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3月後任政協濮陽市第四屆、第五屆委員會副主席兼濮陽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為第四屆中共濮陽市委委員,中共河南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 2006年12月任濮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第四屆中共濮陽市市委委員,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
刑事處罰
2000年2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王相玲在任濮陽市財政局局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辦公室或家裡先後收受11人15次賄賂,總計收受賄賂人民幣164萬元、歐元5000元,在工程招標、撥款、協調關係、子女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