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後期,地主、官僚、大商人,兼併土地、占有奴婢的情況十分嚴重。漢哀帝時,師丹曾建議限田、限奴婢,遭到當權的外戚、官僚的反對,未能實行。
王莽代漢,托古改制,於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下詔,宣布天下田改曰王田,奴婢曰私屬,不準買賣。又照孟軻提過的井田制“一夫一妻授田百畝”的原則,規定一家男子不到八人而田過一井(九百畝)的,應將余田分給九族鄉鄰中無田或少田者。原來無田而應授田的人,也按上述原則,得到了土地。
王莽的這一措施,意在緩和土地兼併和防止農民奴隸化。但詔令頒行後,分田授田的規定並未能施行,只是凍結了土地和奴婢的買賣,地主、官僚、大商人因繼續買賣土地、奴婢而獲罪的不可勝數。更始元年,宣布廢除新朝皇帝王莽制定的“王田私屬”制度。
基本介紹
簡介,評價,
簡介
評價
史學界對王田私屬制的評價向來存在較大爭議。蕭立岩認為王莽“試圖通過均田的形式,從根本上解決土地兼併問題”,“王莽把均田的理想,變成實際的行動”。王田制在王莽居攝時是行之有效的,“如果在比較安定的環境中,採取適當的步驟,作為一時救濟之方,並不是絕對不可行的。”“如果王田制能夠堅持實行下去的話,王莽政權也許不會過早地垮台。”王莽“還宣布了一項具有人道主義精神的社會政策,即改稱奴婢曰‘私屬’,禁止買賣,禁止虐殺。”“王莽通過政府法令形式宣布此項政策,無疑會大大提高奴婢的社會地位,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奴婢的人身安全。”私屬制“雖然還不能算是一項解放奴婢的政策,但其進步意義則是無容爭辯的。”(《略論王莽及其改制》,《齊魯學刊》198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