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澤履(號立夫),茅台酒創始人之一,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茅台酒金獎獲獎者,民國時期貴州省茅台鎮著名商號“天和號”、“榮太和燒坊”、“榮和燒坊”創立人。
基本介紹
人物簡介,從商之路,富甲一方,家族歷史,文獻記載,
人物簡介
王澤履—茅台酒創始人(1858—1931),世居仁懷縣茅台村(現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歷史上稱為仁岸),祖父王振發(1793—1857)於清道光年間在茅台創辦著名商號“天和鹽號”經營鹽業。茅台自古出好酒,王振發由於商業往來需要用酒宴請客商或送禮,在茅台村黑菁子(地名:茅台觀音寺社區)創辦了“天和號燒房”,釀造當地人稱的“茅台燒”宴請官紳和行商坐賈。
自王澤履的祖父王振發經營鹽業發跡始,王家成為茅台巨富。到父親王用賓時,王家的“王天和鹽號”遍及仁懷各地,王氏家族進入鼎盛時期。王澤履是獨子,王用兵去世後,自然由他繼承家業。他的田地大約包括茅台鎮銀灘壩子、仁溪溝、長榜、高榜、田榜上、黑慶子、河口、河溝、回龍灣、春樹、安村壩等地。直到民國年間,衰落的王家土地仍延伸到毗鄰的四川古藺境內。解放初,王澤履的孫女王宗輝由於經濟困難,曾步行到四川合江收地租。佃戶爽快地交了地租,才說,已經好幾年沒人去收過租子了,此外,茅台街上還有灣子頭、下場、中街、新棧房等處商鋪,另有油房、碾房、私渡等,也是王家的私產。因此,當時人們稱茅台鎮為“王半街”。
從商之路
王澤履年輕時就開始學做生意,繼承家業後,由於祖父王振發就與四川商家有生意來往,並以此立業,他也自然延續著祖輩的商路繼續做著生意。到他手中時,鹽巴生意已經不好做了,而茅台燒酒卻因各路客商雲集悄然出名,凡喝過的人都交口稱讚,回程時還要買些帶回去宴請、送禮。
當時茅台已經有大大小小二十餘家燒坊了。規模最大的要算貴陽華家的“成裕酒房”。王澤履的燒坊是祖輩傳下來的,也是其中的一家,但規模較小,而且所釀酒主要是自飲或請客送禮,只有少量出售,王澤履看準了釀酒的商機,清光緒五年(1879年),他與習水人孫全太、中樞人石榮霄商議,合夥在楊柳灣開設燒房。王澤履以自家的燒房作價入股、另外兩家各出二百兩銀子,每家取一個“字”,成立了“榮太和”燒房,由王澤履管生產、銷售,石榮霄管賬。沒過多久,孫全太在習水的生意顧不過來,便以石榮霄賬目不清為由要退股。孫全太退股後,酒房遂改名為“榮和”燒房。
“榮和”燒房的酒當時在茅台被稱為“王茅”,這是因“榮和”緣於“天和號”王家燒房的緣故。華家的“成裕”燒房的酒則被稱為“華茅”。“王茅”主要銷往四川方面,這是王澤履的祖父輩經商的渠道和人脈關係的原因。“華茅”主要銷往貴陽等地。這兩家也是茅台鎮產量最大的兩家酒房,酒的品質也是最好的。
早期“茅台燒”的包裝是用一種叫“支子”的容器盛酒。“支子”用竹片編成,再用土石灰加糯米、紫紅窖泥、再加豬血合勻糊在竹簍上,後來才改成土陶大肚壇。民國四年(1915年),茅台鎮的“榮和”、“成裕”兩家燒房釀製的“茅台燒”被貴州省農商部選送,均以“茅台造酒公司”名義參加由美國倡導在舊金山舉辦的“巴拿馬賽會”。“王茅”的柱形土陶瓶簡陋、土氣,參展後沒有引起參會人士的注意。一個偶然的機會,才使參會人士對“茅台酒”刮目相看。那酒的芳香徹底征服了評審,征服了所有參會人。“茅台酒”被評為世界名酒,並獲得金質獎章,從此名揚天下,獲獎本來是件好事,但參展回來後,華、王兩家為“茅台酒”的牌子打起了官司。兩家都送了酒去參展,又都是以“茅台造酒公司”的名義統一送展,於是互不相讓。時任貴州省省長的劉顯世親自簽發省長令,作出裁決:王、華兩家燒房均可用“茅台酒”之榮譽出品、銷售各家釀製的酒,獎牌、獎狀陳列於縣商會。
富甲一方
王澤履曾任茅台民團大團總,而且富甲一方,在茅台鎮威望很高。為此有人暗中打他的主意。有一年的大年三十晚燒子時香的時候,土匪搭梯子從圍牆翻進去,抓走了王澤履。土匪將王澤履供在用兩張八仙桌搭成的台子上供“財神”,每天給飯吃,還定時燒香、磕頭,不打不罵,就是要王家拿銀子來贖人。王家沒有辦法,只好送去8挑銀子,並將銀灘壩子的田地抵出去,王澤履才平安回家。
王澤履執掌家業後,恪守祖父王振發在世時立下規矩:做老實生意,誠信為人,樂善好施,深得地鄰鄉黨好評。
王澤履的夫人郭氏解放後才去世。她在世時念佛、吃齋,平是家裡備有一個小藥箱,周圍鄰居哪家的小孩有個小病什麼的,她都要幫忙給些藥,是出了名的善婆婆。王澤履的孫子回憶,有一次王承俊手下的人給他弄來了一麻袋青蛙,要殺來吃,說是補品。郭氏知道後很生氣,叫人將青蛙全放了生。
1931年,王澤履病死,葬於茅台鎮上②。建國後因為政府建學校,王澤履的墓便遷到河對面原醬園後的黃葛樹旁與其父親王用兵合葬。據當地老人講:遷墓時,很多街坊鄰居、王家過去的佃戶都自發去幫忙。人們說,王澤履是窮人的好朋友,是我們大恩人。
家族歷史
隨著王氏家族的逐步興旺,其家族產業已遍布仁懷縣各地,由經營鹽業擴展到了興辦冶煉廠(當時叫做鐵廠)、釀酒、經營木材、商鋪、客棧、煙館、碾房、出租土地等。“天和號燒房”所釀的“茅台燒”也順著赤水河鹽道銷往合川、重慶等地,國民初期在重慶道門口開設了專營店(有道門口美味村獨家專營的商標,據查道門口為重慶解放碑一帶),所到地區已有一定的影響。
王振發育有五個兒子,王澤履就是王振發的小兒子王用兵的獨子。王澤履年輕時就隨父親學做生意,善管理懂經營。在他繼承茅台“天和號”家業時,正是王氏家族鼎盛期,當時食鹽業競爭已日趨激烈,而茅台所產“茅台燒”酒卻因各路商賈雲集茅台而悄然出名。王澤履看準商機,於光緒五年(1879年)與石榮霄(中樞人)、孫權太(習水人)合股創辦了“榮太和”燒房,之所以燒房的名稱為“榮太和”燒房,是基於取用各股東的一個字組合而成。王澤履以自家燒房入股,且有家傳制曲配方和釀酒手藝,又有銷售渠道,因此負責燒房的生產、銷售事宜,所以釀出的燒酒很受市場歡迎。不久孫姓股東退股,取消“太”字,燒房改稱“榮和燒房”。但在當時的茅台村(解放初才叫茅台鎮)人們為了區別於各家燒房出產的酒,故習慣稱“榮和”燒房產的酒叫“王茅”酒,因老闆姓王;“成義”(當地也有人稱“成裕”)燒房釀酒為“華茅”,因老闆姓華;“恆興”燒房釀酒為“賴茅”,因老闆姓賴。(2008年“遵義政協”第二期文史長廊)
1915年王澤履時值盛年,正全面執掌“榮和燒房”之際,美國為慶祝巴拿馬運河通航將在舊金山市舉辦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即第十四屆世界博覽會)。當時中國北洋政府農商部決定遴選貴州仁懷茅台鎮所產的“茅台燒”酒參展(因為當時貴州茅台鎮的酒已經是一種有名的土特產了),“榮和燒房”生產的“回沙茅酒”酒在社會上已有很大的影響和很好的口碑而被選中(見智慧財產權報2005年1月21日07版面,商標收藏家左旭初著:“茅台商標史話”一文),據說是與“成義燒房”生產的“華茅”一起,政府以“茅台造酒公司”名義送展巴拿馬博覽會。經過博覽會評審的嚴格評比,一舉奪得金獎,與蘇格蘭威士忌、法國科涅克白蘭地並稱世界三大蒸餾名酒,為中國悠久的釀酒業贏得巨大聲譽。“茅台酒”的酒名也始於此(見仁懷縣縣誌384頁)。
“茅台酒”獲獎的訊息傳到了茅台。但是,獎牌停留在貴陽,遲遲未能達到仁懷。王澤履做夢都沒有想到,自己送展的“王茅”酒竟會得獎,並且成為“世界名酒之一”。當時“榮和燒房”只是被政府攤派到了就只好服從送了二百斤“王茅”酒,根本就沒有考慮能不能得獎的事,過後可能都忘了送展一事,這在當時茅台這個小地方與外界缺少溝通、信息閉塞,不可能有那么長遠的商業競爭意識的社會現實是相吻合的。
這裡不得不說說當時的“成義燒房”創始人的背景:華聯輝,字檉塢,原籍江西臨川人。始祖於康熙年間來貴州經商,定居遵義團溪。先輩以販鹽致富。華聯輝先經商,後讀書應試,鹹豐乙亥科舉人。丁寶楨任四川總督,改革鹽政,華聯輝任鹽法道總文案,協助唐炯推行“官運商銷”新鹽法,始開辦酒業。其弟國英,字健庵,中舉後歷署四川新都、合江、敘永等縣,繼後任四川鹽局總辦。華聯輝之子華之鴻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任仁懷廳儒學訓道。因母親病故,於光緒二十八年回貴陽經理鹽業。光緒末年,出資辦學,辦報,出任貴州省商會會長及憲政咨議局議紳。宣統元年,,參加組織“貴州省憲法規定政預備會”。貴州光復,先後任大漢軍政府財政部副部長兼官錢局總辦,貴州銀行總理、都督府參贊等職。(摘至:陳博深編著《中國茅台酒的故事》,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392頁)
歷史有時是頑皮的、捉弄人的,歷史永遠要保留它的一份曖昧和含混。它就把一個有趣的問題留給了世人:獲獎的獎牌究竟是屬於“王茅”的還是“華茅”的?送展的是“榮和”的產品還是“成義”的產品?問題的複雜性在於,據說送展的產品是“榮和燒房”的酒(見智慧財產權報2005年1月21日07版面,商標收藏家左旭初著:“茅台商標史話”一文),“成義燒房”沒有送酒,因為就在徵集展品前幾年“成義燒房”失火,酒房暫停生產;也有一種說法是獲獎以後“成義燒房”的人說他們也送了酒,送展的產品中既有“榮和”和產品又有“成義”的產品(總之“榮和燒房”是肯定送了酒參展的)。可能是當時經辦其事的仁懷縣官員考慮到兩種酒同出一地,而且包裝基本相同,雖然各自標有“榮和燒房出品”、“成義燒房出品”字樣,畢竟“燒房”一詞不合“國際慣例”,索性將兩家產品合為一個產品,生產廠家就定為實際上並不存在,但外國人能夠理解的“茅台造酒公司”。獎牌屬誰,不得不爭,王澤履一想到自己送展的產品獲獎後卻要被別人拿走,心裡很是不平,雖然自己在省城沒有關係,還是決定要討回公道。於是“榮和”與“成義”兩家當地署名的大型燒房為爭奪獎牌打起了官司。官司打到了縣政府,仁懷縣知事覃光鑾無法斷案(因為一來是“王茅”確實送了酒參展,另一方是在縣裡省里都有人脈關係),案子一時難以判決,仁懷商會調解無效。則一紙呈文送到了貴州省公署。獲獎原本是喜事,喜事就應該辦得和美。一九一八年六月十四日,貴州省省長劉顯世對這樁遷延三年的官司做出裁決並簽發省長公署令如下:
令仁懷縣知事覃光鑾:呈一件。呈巴拿馬賽會茅酒系榮和、成裕兩戶選呈獲獎一份,難以分給,請核示由。呈悉。
查此案出品該縣當日徵集呈署時原系一造酒公司名義,故獎憑、獎牌謹有一份。據呈各節,雖屬實情,但當日既未分別兩戶,且此項獎品亦無從再領,應由該知事發交縣商會事務所領收陳列,勿庸發給造酒之戶,以免爭執而留紀念。至榮和、成裕兩戶均系曾經得獎之人,嗣後該兩戶售貨仿單商標均可模印獎品,以增榮譽,不必專以收執為貴也,仰即轉飭遵照,此令。至此,這場打了幾年的被稱為中國酒業發展史上第一樁“智慧財產權官司”,才算得以了結。(袁仁國著,《醉美茅台》,貴州人民出版社,2010年,37頁)直至1953年8月,茅台鎮三家最大的燒房收歸國有,成為茅台酒廠的前身,由於歷史的原因,王澤履家族的後人文革時期在集體酒廠(公社酒廠)為集體釀酒。
改革開放後,王澤履家族的嫡孫、外孫立志發揚先輩的創業精神,王澤履的子孫釀造的醬香型白酒由嫡傳子孫親自操作,完全按照“王茅”酒的祖傳曲藥配方制曲(祖輩留下的秘方中採用幾十味中草藥),端午采曲用中藥配方、母曲加優質小麥讓其天然發酵,接收空氣中的多種微生物製成自然之曲;主要原料高粱與本地農戶預定種植,不施農藥,用綠色有機肥。製作工具採用竹木,酒甑、酒窖用當地沙石打造、酒罈和酒罐用陶土燒制,一切順應自然,為的是儘可能恢復老的傳統作坊烤酒方式,操作工藝完整保留傳統手工製作。用不同輪次、不同酒精度、不同酒齡的醬香、醇甜、窖底香等幾種典型體酒。
王澤履家族自道光年間創立“天和燒房”釀酒,技藝歷經六代傳承,長達一百八十餘年,是茅台鎮歷史上有據可考、流傳有序、歷時最為悠久的釀酒家族之一。“王澤履是茅台酒有據可考的開辦人之一”(陳博深編著《中國茅台酒的故事》,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392頁)。
文獻記載
1、智慧財產權報2005年1月21日07版面,商標收藏家左旭初著:“茅台商標史話”。
2、2006年11月17日、18日,貴州衛視“發現貴州”欄目,分兩期播出“王茅傳奇”及“王茅”淵源。
3、2008年“遵義政協”第二期文史長廊:“王茅傳奇”。
4、2008年遵義電視台所播放酒博會電視片“走進自然”。
5、袁仁國著,《醉美茅台》,貴州人民出版社,2010年,37頁。
6、陳博深編著《中國茅台酒的故事》,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3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