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潘平,泰順縣羅陽鎮環衛所原所長。
2019年4月18日,中共泰順縣紀委、泰順縣監察委給予王潘平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違紀被查
2019年1月,中共泰順縣紀委、泰順縣監察委對泰順縣羅陽鎮環境衛生管理所原所長王潘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18日,中共泰順縣紀委、泰順縣監察委給予王潘平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王潘平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喪失理想信念,法紀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2019年4月19日,泰順縣監察委將王潘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