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軍(1996年陝西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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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軍(1979年4月23日—2018年2月15日),在1996年8月27日故意傷害致張扣扣母親汪秀萍死亡,後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2018年2月15日,王正軍被張扣扣刺殺死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正軍 
  • 民族:漢族 
  • 籍貫:陝西省南鄭縣 
  • 出生日期:1979年4月23日 
  • 死亡日期:201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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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案件

1996年8月27日19時許,汪秀萍路過王正軍家門前時給王的二哥王富軍臉上吐唾沫,引起爭吵後王正軍聞訊到現場,同汪秀萍爭吵撕打。汪秀萍持扁鐵在王正軍左額部及左臉部各打一下後,王正軍隨即撿拾一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棒,汪倒地後於當晚22時許死亡。

判決結果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正軍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但鑒於其在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也已代為支付死者喪葬費用,加之被害人對引發本案有一定過錯,故應對被告人王正軍從輕處罰;同時王正軍因其犯罪行為給張福如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應賠償,但鑒於王正軍系在校學生,且家庭經濟困難,故可酌情予以賠償。
原審法院判決:一、被告人王正軍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王正軍的監護人王自新一次性償付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經濟損失9639.3元。

人物結局

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將王正軍刺殺死亡,同時遇害的有王校軍(王正軍之兄)、王自新(王正軍之父)。

相關事件

2019年7月17日,殺害王正軍、王校軍、王自新的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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