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志,字叔明,號定五,祥符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除富平知縣。二十八年,稅使梁永、趙欽肆虐,正志捕其黨李英,杖殺之,因極論二人不法罪。欽亦以李英事訐奏,帝怒,命逮之。給事中陳惟春言正志劾欽罪多,宜提訊;正志系詔獄四年,三十一年夏,瘐死。天啟時,贈祭,廕子,皆視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正志
- 國籍:明
- 民族:漢
- 出生地:祥符
欽所劾正志事宜下撫按核實,免其逮系。御史李時華亦言近日所逮吳應鴻、勞養魁、蔡如川、甘學書及正志等,俱宜敕下撫按勘虛實,不得以一人單詞枉害良善。皆不報。未幾,梁永亦訐正志。帝命諸抗違欺隱者悉指名劾奏,重治之。宦官盆張,長吏皆喪氣。正志系詔獄四年,三十一年夏,瘐死。天啟時,贈祭,廕子,皆視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