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次翁(1079—1149)南宋齊州歷城(今山東濟南)人,字慶曾,號兩河先生,崇寧進士。北宋末,累遷知道州。紹興中黨附秦檜,論罷趙鼎。金人毀盟南地,他向高宗建議仍用檜為相。十年(1140),為參知政事,參預罷岳飛等三大將兵權的陰謀活動。紹興和議成,為奉迎扈從禮儀使,以未得檜命,堅不肯為高宗生母韋後償還向金使借金,僵持境上凡三日。太后歸訴,高宗擬誅之,秦檜力救,並奏為報謝使使金。後奉祠居明州。
基本介紹
- 本名:王次翁
- 字號:慶曾
- 所處時代:宋朝
- 出生時間:1079
- 去世時間:1149
秦檜的狗頭軍師,《宋史·王次翁傳》,
秦檜的狗頭軍師
自古英雄出濟南。少年俊傑終軍,好漢秦瓊,抗金英雄辛棄疾,等等,都為濟南人所熟知、景仰。然而,就像鬼子來了,中國也會出漢奸一樣,濟南歷史上也曾出過遭人唾罵的敗類。宋代濟南人王次翁就是其中一個。
王次翁,何許人?恐怕鮮有人知道。但一提起奸相秦檜,就婦孺皆知了。秦檜夠壞的,他的狗頭軍師是誰呢?王次翁。
王次翁(1079-1149年),字慶曾,小時候便入太學學習,家境甚貧,夜間曾借別人房舍透出的燈光讀書。年輕時便聚徒授業,從學者遍及齊魯。23歲起,開始擔任地方官員。後來,“召對,論事不合,出知處州(今浙江麗水西)。乞奉祠,歸居於婺州。”在婺州,他一度與秦檜另一個狐朋狗友蘇籀為鄰。紹興五年(1135年),適山東老鄉呂頤浩為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今湖南長沙),舉用王次翁為參謀官。不久,王次翁辭職待業。秦檜得知了他的遭遇後,看出此人貪鄙可用,笑著對他說:“你和呂頤浩本來就不是一路人。”表示自己才是他的知音,並立即封他為吏部員外郎,接著又升為秘書少監,起居舍人,中書會人,可謂是“火箭式幹部”。四年後,王便升任“副部級”的工部侍郎。他與秦檜結黨,助桀為虐。御史中丞廖剛無意充當秦檜的鷹犬,被秦檜視為眼中釘,紹興十年,讓王次翁接替御史中丞。《朱子語類》卷一三一稱:王次翁被“秦檜召來作台官,受檜風旨治善類,自此人始”。
受到秦檜重用,王次翁自然感激涕零。秦檜的投降政策,招致了金人更大規模的入侵,愛國臣民紛紛痛斥秦檜罪行,秦的地位岌岌可危。朝廷內外,惟獨王次翁為秦檜開脫,並上奏皇上說:“前日國是,初無主議,事有小變則更用他相,後來者未必賢於前人,而排斥異黨,收召親故,紛紛非累月不能定,於國事初無補。願陛下以為至戒,無使小人異議乘間而入。”宋高宗耳朵根子本來就軟,信了這番話,秦檜的相位更加鞏固了。
一個心靈骯髒的人,一旦依附上一個骯髒的靠山,就會如魚得水。王次翁依附秦檜,並為其所用。他力主和議,排斥打擊主戰派不遺餘力,曾經力劾宰相趙鼎出朝。紹興十年,王次翁被秦檜推薦任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他又與秦檜合謀,罷韓世忠、張竣岳飛三大將兵權,這是宋朝歷史上的第二次“杯酒釋兵權”。事後,王次翁回到家裡還不無得意地對他兒子王伯庠透露:這事兒“吾與秦相謀之久矣”。
副宰相當了兩年,王終因逢迎秦檜,而得罪了皇帝。秦檜勸他退位以避禍,王遂辭去參知政事,歸居明州(今浙江寧波)。但秦檜對他一直恩寵不衰,饋問不絕。紹興十九年(1149年),王次翁卒於明州,年七十。《宋史》稱:秦檜擅權19年,只有王次翁一人始終與其沆瀣一氣,未生嫌隙。王次翁與秦檜狼狽為奸,到頭來只落了個“宋室奸人骨一坯”的罵名,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清代大史學家萬斯同在看了王次翁撰寫的《王世傳家錄》後,憤然揮筆寫道:“若非《王氏傳家錄》,誰識奸謀由此人。注云:次翁本濟南人,從高宗南渡,遂家於鄞,官參知政事,為秦檜心腹,撤三大帥兵,召岳武穆,皆其謀也。詳見《王氏傳家錄》,即次翁自撰。”(見《石園文集》卷二)
濟南像其他任何城市一樣,出過無數英雄豪傑,也出過王次翁這樣遭人唾棄的敗類,這絲毫不足為怪。了解這些敗類的行徑,絲毫無損於一座歷史文化名城的光輝。歷史唯物主義總是這樣告誡我們。
《宋史·王次翁傳》
王次翁,字慶曾,濟南人。聚徒授業,齊、魯多從游者,入太學,貧甚,夜持書就旁舍借燈讀之。禮部別頭試第一,授恩州司理參軍,歷婺州教授、辟雍博士,出知道州。
燕雲之役,取免夫錢不及期,輒以乏興論。次翁檄取屬邑丁籍,視民產高下以為所輸多寡之數,約期受輸,不擾而集。除廣西轉運判官。時劇盜馬友、孔彥舟、曹成更據長沙,帥檄漕司預鳩糧芻三十萬以備調發,次翁即以具報,吏愕眙,次翁曰:“兵未必發,先擾民可乎?吾以一路常平上供計之,不啻三十萬。”已而賊不犯境。召對,論事不合,出知處州,乞祠,歸寓於婺。
呂頤浩帥長沙,闢為參謀官。頃之,力乞致仕。秦檜召還,道出婺,次翁見之。樓炤言:“頤浩與次翁同郡,頤浩再相,次翁貧困至此。”檜笑曰:“非其類也。”檜居朝,遂以為吏部員外郎,遷秘書少監,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劉光世除使相,奏以文資蔭其子,次翁執奏繳還。
除工部侍郎兼侍講。蜀闕帥,宰執擬次翁以聞。帝以次翁明經術,留兼資善堂翊善。改御史中丞。論趙鼎不法,罷知泉州。部差李泗為鄂州巡檢,而湖北宣撫使不可,次翁言:“法令沮於下,而不知朝廷之尊,漸不可長。”帝令詰宣撫司。宣贊舍人陳諤、孫崇節即閣門受旨升轉,次翁言:“閣門逕自畫旨,不由三省,非祖宗法。”寢弗命。呼延通因內教出不遜語,次翁乞斬通以肅軍,且言:“著令,寸鐵入皇城者有常刑。”遂罷內教。
韓世忠與劉光世、張俊與劉錡皆不相能,次翁言:“世忠於光世因言議有隙,俊於錡由措置有睽。竊恐錡保一孤壘,光世軍處窮,獨俊與世忠不肯急援。願遣使切責,因用郭子儀、李光弼以忠義泣別相勉者感動之。”
金人敗盟入侵,次翁為秦檜言於帝曰:“前日國是,初無主議,事有小變則更用他相,後來者未必賢於前人,而排斥異黨,收召親故,紛紛非累月不能定,於國事初無補。願陛下以為至戒,無使小人異議乘間而入。”檜德之。先是,檜兄子與其內兄王
?奐皆以恩幸得官,檜初罷政,二人擯斥累年。至是,次翁希檜旨,言:“吏部之有審量,皆暴揚君父過舉,得無傷陛下孝治。乞悉罷建炎、紹興前後累降指揮。”由是二人驟進。
初,次翁既論罷趙鼎,鼎歸會稽,上書言時政。檜忌鼎復用,乃令次翁又言之,乞顯置於法。且言:“特進乃宰相階官,鼎雖謫降,而階官如故,是未嘗罷相也。”遂降散官,謫居興化軍。右諫議大夫何鑄又論鼎罪重罰輕,降朝奉大夫,移漳州。檜意猶未厭,次翁又論:“鼎聞邊警,喜見顏色。繩以漢法,當伏不道之誅;責以《春秋》,當坐誅意之罰。雖再行貶責,然朝奉大夫視中大夫品秩不相遼,漳州比興化尤為善地,以此示罰,人將玩刑。”再移潮州安置。
次翁除參知政事。兩浙轉運司牒試,主司觀望,檜與次翁子侄預選者數人,士論大駭。金人敗於柘皋,帝曰:“將帥成不戰劫敵之功,乃輔弼奇謀指縱之力。”除一子職名。
檜召三大將論功行賞,岳飛未至。檜與次翁謀,以明日率世忠、俊置酒湖上,欲出,則語直省官曰:“姑待岳少保來。”益令堂廚豐其燕具,如此展期以待者六七日。飛既至,皆除樞密使,罷兵柄。次翁歸語其子伯庠曰:“吾與秦相謀之久矣。”
太后迴鑾,次翁為奉迎扈從禮儀使。初,太后貸金於金使以犒從者,至境,金使責償乃入。次翁以未得檜命,且懼檜疑其私相結納,欲攘其位,堅不肯償,相持境上凡三日,中外憂慮,副使王?奐裒金與之。太后歸,泣訴於帝曰:“王次翁大臣,不顧國家利害,萬一有變,則我子母不相見矣。”帝震怒,欲暴其罪誅之。次翁先白檜謂所以然者,以未嘗稟命,故不敢專。檜大喜,力為營救,奏為報謝使以避帝怒。
使還,帝立中宮,奏為冊寶副使,帝終惡之。檜諭次翁辭位,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引年歸,居明州。檜憐之,饋問不絕。十九年,卒,年七十一,贈宣奉大夫,諸子婿親戚族人添差浙東者又數人,皆檜為開陳也。檜擅國十九年,凡居政府者,莫不以微忤出去,終始不二者,惟次翁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