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橋(明代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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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橋,字汝濟,湖北京山人。嘉靖五年(1526)與弟王格同成進士,任浙江錢塘縣令,在縣三年,勤政廉潔,仁懷愛民,賢德之聲名冠於浙中。後升為陝西道御史,因法紀律令嚴明,遭權貴忌恨。在江淮視察榷事時,被貶為鄧州通判。他盡心盡力職守,五年後調任淮安通判、知府,又升遷南京太僕寺丞,南京戶部江西司郎中,鎮守廣西慶遠。他堅守節操,拒收禮物,任用賢能,興辦久滯之實事,並與柳州諸郡合兵,平定里隆、諸溪、洞蠻動亂,因功受朝廷賞賜金帛。滿十年後,遷升河南道副使。離任之日,當地百姓苦相挽留,為之哭送,並為他鐫刻碑石以紀功德。在河南任上,他因嚴刑峻法,整頓吏治,治理社會,又升遷廣西參政,主管糧儲、戶籍二事,處置積弊,善於理政,在廣西頗受稱讚。不久後又晉升廣西右布政史,受到皇帝召見,遷為左布政使。因其任御史的兒子王宗茂向朝廷彈劾奸相嚴嵩獲抵誣大臣之罪,王橋受牽連,以年衰為由,棄職歸家。卒年67歲。曾祀於京山鄉賢祠。

基本介紹

  • 本名:王橋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湖北京山
  • 主要成就:廣西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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