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杖制度源於周代“齒杖制度”,以鳩飾杖是由原始先民的鳥圖騰崇拜演變而來。從周代的“獻鳩養國老”到漢代的“助食養老”, 鳩杖的權杖功能不斷弱化,養老寓意逐漸形成。漢代王杖制度進一步使之法律化、制度化。尹灣漢簡所記授杖人數應為東海郡當年度新授杖人數,而非東海郡授杖總人數在漢代養老、敬老的舉措中,王杖制度最具特色。1959年甘肅武威王杖十簡出土後,老一輩學者郭沫若、陳直先生即對漢代王杖制度進行了探討;1993年連雲港尹灣漢簡發現後,一些學者就簡文所記授杖人數又提出新的見解,如臧知非認為尹灣漢簡所記二千八百二十三授王杖之人為東海郡的里父老和縣、鄉三老. 漢代養老制度確立於漢文帝,以後迭有變更;武威新簡所載成帝令把漢代養老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宣帝本始二年實行的賜王杖制度和養老制度有相通之處,但並不同一。養老制度是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人的義務贍養,而王杖僅賜予里父老、縣、鄉三老這一特殊群體,是對他們溝通社情民意、維護國家統治的酬謝。養老與王杖制度並行,目的都是建立和維護儒家的倫理系統以穩定社會秩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杖制度
- 詞性:名詞
- 起源:周代“齒杖制度”
- 映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王杖制度,漢代頒布,再次探索,
王杖制度
中國古代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而如今,老人們憑著一張老年證,可以享受到各種優待。而在兩千多年前的漢朝,老年人享受優待的憑證卻是一根拐杖。
武威市博物館有關負責人對記者介紹說,“在武威,王杖簡曾有兩次重大的發現,第一次是1959年在磨嘴子18號墓出土的“王杖十簡”。十簡一出,史學界大為轟動,先後有不少國內外學者,像郭沫若、日本東方文化研究所長大庭修、中科院考古所編輯室人員等都對此進行全面的考釋。但是由於十簡出土時,原有編繩無存、次序混亂,加上原簡抄錄的錯字漏字,致使王杖簡研究的爭論很大。直到1981年在武威第二次發現“王杖詔書令”簡後,才為解決多年來人們爭論的問題提供了可靠的實物資料。
這兩次出土的王杖簡內容豐富,字跡清晰,次第分明,既有尊老養老、高年賜杖的明確命令,也有撫恤鰥寡孤獨廢疾之人的具體法規,它既是我們了解西漢尊老制度的原始依據,更是不可多得的漢隸書法藝術品。
記者在採訪中還了解到,漢代王杖冊簡中規定,當時皇帝要賜給高年老人“王杖”,因為王杖上端安有木雕的鳩鳥,也叫“鳩杖”。鳩杖是皇帝賜給的信物和憑證,如果有人毆辱持杖者就是犯了大逆不道罪,就要被處以死刑。
漢代頒布
漢文帝頒布的《王杖詔書令》:
(1)“年七十以上,人所尊敬也,非首殺傷人,毋告劾也、毋所坐”,即一般不起訴、不判刑。這條是關於老年人犯罪問題,給予老年人法律優待。
(2)“年六十以上”、無子女的鰥、寡老人,如果經商,免除一切捐稅。如社會上有願意領養孤寡老人的,對這些家庭要給以物質幫助。
(3)對孤獨的“盲、珠孺(侏儒)”等殘疾人,“吏毋得擅徵召,獄訟毋得系”,即不得派徭役,也不得抓捕,在法律上給予保護。
(4)對於“夫妻俱毋子男”的“獨寡”家庭,種田、經商不收賦稅,同時還允許經營特種行業,在市場賣酒。
(5)給年七十以上者“賜王杖”。杖長九尺,杖頭以鳩鳥裝飾。鳩杖與朝廷使用的符節一樣,是一種優待憑證和地位標誌。持鳩杖的老者,可“出入官府節第,行馳道中”;經商不收稅;其地位待遇與“六百石”官吏(郡丞、小縣縣長)相同,“入官府不趨,吏民有敢歐辱者,逆不道,棄市”。
再次探索
王杖的形制。1959年甘肅武威磨咀子18號漢墓出土兩枚木質鳩杖,一完一殘。較為完整的一根鳩杖為長1.94米的木竿,圓徑4厘米。竿端以母卯鑲一木鳩。更為重要的是在其中一根鳩杖上纏有記有王杖詔令的竹簡十枚,確證此木鳩杖為漢代王杖無疑。王杖的長度,《續漢書·禮儀志》記為“玉杖長尺”。陳直先生考證為:“《太平御覽》卷七百一十,引本文作玉杖長九尺,知今本《續漢志》脫落‘九’字。漢九尺約合今二米左右,出土王杖長近二米,正合。”[2]此外,1989年甘肅武威旱灘坡也曾出土王杖一件,墓中也伴有記錄王杖詔令的竹簡2枚。杖首鳩鳥完整,作蹲伏狀,張口。通體以白粉塗飾後,再用墨線勾繪,手執握之處較磨咀子王杖更光滑,表明使用時間更長。其實,在1972年該地區就已出土類似的木鳩杖一枚,杖首鳩鳥也“作蹲伏狀,張口含食”,應皆屬王杖。
除甘肅地區外,江蘇連雲港及山東日照等地區也有木鳩杖出土,尤其連雲港已出土三枚。連雲港侍其繇墓出土的鳩杖,表面黑漆並繪以紅色斜線文,頂端插一木鳩。墓主人骨骸經鑑定為男性老年。同地另一鳩杖墓主人霍賀的“骨骼保存完好,牙齒已有殘缺,冠部磨損嚴重,經鑑定年齡已七十以上”。[3]侍其繇、霍賀的墓葬年代為西漢後期,地屬東海郡,與同期尹灣漢簡《集簿》所記70歲授杖也相契合。故此類木鳩杖也應認定為漢代王杖。
從出土的漢代鳩杖實物來看:一、由於時間和地區不同,漢代王杖略有差異,如甘肅所出王杖時間為東漢初期,較為粗糙,而連雲港所出王杖多為西漢後期,且以黑漆杖為主,較為精美。但總的來看,完整的王杖長度都在2米左右,合九尺之制,杖首鳩鳥也都作蹲伏狀,無曲頸回首者,形態相似,故漢代王杖也是有一定的形制;二、從漢畫像石的鳩杖圖來看,各類鳩杖畫像大同小異,與發現的王杖實物也基本吻合;三、發現已出土的漢青銅鳩杖形態差異較大,暫不能武斷推定為漢代王杖。如中山靖王劉勝墓出土的鳩杖,杖首僅為鳩頭,無身,而其他青銅杖首鳩鳥多作曲頸、回首狀,與王杖實物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