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明朝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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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1535—1586),字寅亮,號小田,淄川縣豐泉鄉楊家莊(今淄川區羅村鎮大窵橋村)人。王崇義長子。1558年中舉人,1571年中進士,授行人司行人,1575年擢浙江道監察御史,授文林郎,1576年奉命視察兩淮,1578年巡視浙江,1583年掌河南道,冬監武舉考試。1584年調任京畿,1585年升大理寺左丞。

基本介紹

  • 本名:王曉
  • :寅亮
  • :小田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日期:1535年
  • 逝世日期:1586年
  • 主要作品:《東山遺稿》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王曉,字寅亮,號小田,今淄川區羅村鎮大窵橋村人。寧波公王崇義長子,王氏家族第七世裔,生於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王氏一家言》記載他:“性成孝友,節植剛廉,志伉直,人不敢幹以私。少端正,不好弄(玩耍)。早歲能文,古文詞一過目輒不忘。”
明朝隆慶五年(1571年),王曉榜上有名,考中進士,鄉親族人拍手驕傲,縣衙則鳴放鞭炮,鑼鼓喧天,為之慶賀。他與父親王崇義同為進士,成為美談。
王曉16歲為縣學庠生,嘉靖三十七年 (1558年)山東鄉試與族兄王君賞同榜中舉。父親王崇義因患病由寧波知府辭官告退,作為長子的王曉盡心服侍,夜不解帶。父親撒手人寰後,兄妹八人的家庭重擔落在王曉身上,因受家庭拖累,而一直到隆慶五年(1571年)37歲時方考中進士,與新城王象乾、蘇里村王教同年考中,時稱“三王”,各有建樹,為家族和家鄉爭得了榮譽。王象乾官至兵部尚書,王教官升至禮部郎中,王曉勵志奮進,政績卓然。
王曉父親在嘉靖庚申年(1560年)病故後,正遇到山東多年不遇的旱災,田間禾苗枯死,顆粒無收,疾苦降臨老百姓身上,民不聊生,討飯者隨處可見,有的則離家去外地逃生,王曉就和母親商量,把家裡多年積攢下來的糧食分給吃不上飯的貧窮人家,把租種家裡土地租戶的契約也當眾燒掉,不收他們的地租,老百姓都感激萬分。
王曉自考中進士後,初授行人司行人,掌管傳旨、封冊等事宜,曾兩次受朝廷之命赴遙遠的藩國辦理事務,每次都能按旨意圓滿完成任務,因此很受朝廷的賞識。
萬曆三年(1575年),王曉被選拔為浙江道監察御史,正值譚恩受階文林郎,管都城,城內太監、有功勳的皇親國戚很多,請託說情者眾多,要求予以關照,以權勢達個人目的,王曉心知肚明,禮不受,宴不赴,城裡人都稱他鐵面無私。
萬曆四年(1576年)王曉奉命巡視兩淮鹽務,鹽務都是歷屆官府的主要賦稅項目之一,均為官辦,杜絕私鹽,鹽務潛在市場廣泛,涉及家家戶戶,走私鹽也成了貪官污吏勾結鹽商發橫財的來源,朝廷也分外重視,選拔正直無私的官員巡查辦案。王曉精明果敢,廉潔無私,自然在人選之中,到職後,貪官鹽商見賄賂利誘無濟於事,從而恐嚇威脅,揚言“砸吾飯碗者,死不見屍”。王曉無懼於此,洞察分毫,取證確鑿,罷免了分管鹽務的官吏,並繩之以法。同時,改進措施,堵塞漏洞,使貪官奸商難以得手。視察完畢,查收和罰金與往年相比,多出20多萬兩,均登記造冊上繳國庫。懲貪官,抑豪強,得到朝廷和百姓的稱讚。
萬曆六年(1578年),王曉奉命去浙江巡查,浙江乃富庶之地,達官貴人很多,他們子孫夥同社會上的歹人,結黨營私,騷擾官府,不交田賦,欺凌百姓,橫行鄉里,一片混亂景象。有的官員收受他們的賄賂,有把柄在手,官府也難以過問。王曉到任後,廣為宣傳法制教育,使人知法守法,把那些嚴重違法分子打入囹圄,嚴加查辦。吳興縣有一貪官因受到上司保護,在縣城內為非作歹,老百姓怨聲載道,王曉對其按律法查辦入獄,其他貪官污吏和豪強見王曉如此嚴厲,都戰戰兢兢,驚慌失色,聽到風聲就自覺解除職務,丟下官印逃跑了。
有一地方紳士依靠多年關係與官府串通,無視法律,對不順眼的民眾隨意關押,送了銀子說情就放出,利用放縱牢獄之手段從中撈取油水,官吏不敢過問,百姓忍氣吞聲。王曉詳情盡知後,要上疏罷免他,眾官吏臉灰心懼,不作表態,不敢簽字,怕日後遭報復。王曉正氣凜然,執官帽於桌上,厲聲說:“受君於命,懼東怕西,何以辦案?土有蛀蟲而不治,天子用我們這些官吏有何用?我要用一職換一方平安!”便堅決處理了這件事。因內閣首輔張居正與其有牽連,便引起張居正的不滿。王曉素來辦案公正,不徇私情,有位監管做朝廷服裝的官吏叫周良臣,德才兼備,與張居正交往不善,張居正想罷免他,告訴了宰相梁夢龍,梁夢龍把張居正的意見告知王曉,經詳查,事情純屬捏造,王曉反而對周良臣推薦提升。
萬曆十一年(1583年),王曉補原官主持河南道事務,並在冬季監考選拔國家軍事人才,時任兵部尚書張學顏想讓其孫考取第一,也就是武狀元,但事不隨人意,考績不佳,便托懷寧侯孫世忠上前說情,王曉當面駁回:“憑真實才學,為國家選棟樑人才,安能徇私舞弊,欺上瞞下!”堅決不允,張學顏大怒,編造事實,上疏報復加害,王曉堅決不示弱,立即呈報皇上闡明原由,反使張學顏以過失罪差點丟職,而王曉安然無恙。
王曉鐵面無私,認真辦事,一度受到皇帝賞識,萬曆十二年(1584年),調任管京畿道政務,即京都周圍地區的事務,自然責任重大,然而王曉振紀綱,杜賄賂,清風亮節,持重於朝,人人稱頌。
萬曆十三年,王曉升至大理寺左丞,處理朝廷的奏摺及大罪疑獄的案件。他明查暗訪,多方取證,秉公辦案,平反了很多冤案錯案,受到朝廷內外一致讚揚,但他日夜操勞,積勞成疾,於萬曆十四年因病重歸家,不足20日就與世長辭,葬於大窵橋王氏雙山塋地。王曉故後,翰林院庶吉士王家楨為他撰墓志銘,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薊遼巡撫、邑人韓取善為他書寫碑文。

史料記載

“王曉,辛未榜,授行人,擢浙江道監察御史,巡鹺(鹽)兩淮,商人便之;巡按浙江,墨吏望風解印綬去。好擊強宗,氣節矯矯,入掌京畿道事,尋升大理寺左寺丞”。
——清乾隆《淄川縣誌·進士》
王曉(1535-1586)字寅亮,號小田,淄川縣大窵橋村人。生於明嘉靖十四年(1535)七月十七日。三十七年(1558)中舉人,隆慶五年(1571)成進士,任行人司行人。萬曆三年(1575)擢浙江道御史,值覃恩授階文林郎管都城。城內太監勛戚很多,請託者日百至,曉屹不為動,俱不往。都人稱其有凜凜鐵面之風。
萬曆四年(1576)奉命視察兩淮。當時淮鹽獲利很大,鹽府為邪惡人把持著,王曉到後,富商們天天唆使權要們來對王曉進行威脅,王曉毫不理睬,嚴察完畢,所收罰金比往年多二十餘萬兩,都一一登記上繳。得到了當地百姓的交口稱讚。
萬曆六年(1578)巡按浙江。此地大姓宗派較多,他們結黨營私,挾制辱罵官員,不交田賦,並且欺凌平民,官吏沒有敢過問的。王曉到任後,嚴格執法,深入進行法制教育,使人們知法守法,知道嚴重違法是必死之路,對那些嚴重違法分子立即嚴辦,並整治牢獄,嚴格對犯罪分子的管制。這樣以來,社會風氣大變,犯罪現象大減,許多貪官污吏望風解印而逃。人們高興地頌揚說:“這是浙江二百多年來不見的大好景象啊!”有一個大紳買通官府放縱牢獄,以非法手段求得利益,百姓氣憤地說他“壞透了”,官吏沒有敢對他過問的,平民無奈,只好任他為害。曉得知後要彈劾他,諸吏都害怕,王曉正氣凜然地把官帽摘下放到桌上說:“土有蛀蟲而不問,天子用這些官吏乾什麼,我這樣辦是為了以一職換得一方平安啊!”竟治之,張居正以此對王曉懷恨在心。有位做宮廷服裝的官吏叫周良臣,因有才能,遭到江陵(張居正)嫉妒,有人把江陵意圖告知曉,叫王曉速對周良臣彈劾。王曉到後經過考察,得知真實情況,不僅沒有對周進行彈劾,反而積極對周進行了推薦。
萬曆十一年(1583),大母服闕,補原官掌河南道,冬監武舉考試。兵部尚書張學顏想讓他的孫子考第一名,但考試未及格,便托懷寧侯孫世忠向曉說情,王曉當面駁回。張大怒,欲對王曉進行毒害,王曉也不示弱,立即向皇帝上書揭發了張的罪狀。令張以過失罪去職,此事遂平。
萬曆十二年(1584)調任京畿。到職後,振紀綱,杜賄賂,絕財勢,清風勁節,持重於朝,人人稱讚。
萬曆十三年(1585)升大理寺左寺丞。工作謹慎細微,同僚們稱其“腸胃如一條繩,一視可盡,而詳密精慎處匪夷所非思也”。表明王曉的為人正直無私,盡職盡責。卒於勤勞苦,疾嗷病劇,於萬曆十四年(1586)四月十五日病逝。享年五十二歲。
——《孝婦河畔明清名人傳》

人物評價

時人評曉:“美髯髯,體貌修偉,神峰秀峙。性孤介,門無雜賓。見不平,好為人雪。疾不仁,好面質責之。為官持正秉公,不畏權貴不受請託,執法明允,無縱無寬。風節皎皎有朝陽鳴鳳之稱”。公天才敏捷,於文不宿草,飛翰成之。為詩遒勁,著有《東山遺稿》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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