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軍

王旭軍

王旭軍,1972年8月生,蒙古族,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中共黨員,三級高級法官,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現任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旭軍
  • 民族:蒙古族
  • 出生日期:1972年8月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人物履歷,主要著作,主要論文,所得榮譽,社會兼職,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1998年至2001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雙學位(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至2004年在內蒙古大學在職攻讀研究生(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至2007年公派赴英國倫敦大學留學(MA碩士學位),2007年至2009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在職攻讀博士(法學博士學位)。2010至2013年,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和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博士後報告題目為《行政契約司法審查》,合作導師為江必新教授與馮軍研究員。1997年至2001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鑑定處任書記員,2001年至2006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任審判員,2006年至2007年公派赴英國倫敦大學留學,期間於英國皇家法院工作,2008年至2010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任副庭長,2010年至2011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任副庭長。2012年至今,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任行政庭庭長。1998年至2001年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雙學位(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至2004年在內蒙古大學在職攻讀研究生(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至2007年公派赴英國倫敦大學留學(MA碩士學位),2007年至2009年在中國政法大學在職攻讀博士(法學博士學位)。2010至2013年,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和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博士後報告題目為《行政契約司法審查》,合作導師為江必新教授與馮軍研究員。1997年至2001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鑑定處任書記員,2001年至2006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任審判員,2006年至2007年公派赴英國倫敦大學留學,期間於英國皇家法院工作,2008年至2010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任副庭長,2010年至2011年在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任副庭長。2012年至2021年1月曆任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任行政庭庭長,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2021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

主要著作

主要著作有:專著《法治視野下的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出版)、《不動產登記司法審查》(法律出版社2010年出版)、《行政契約司法審查》(法律出版社2013年出版);合著《物權登記與司法審查及新司法解釋解讀》(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主要論文

主要論文有:《行政契約訴訟論》《土地登記司法審查標準探微》《論法治辯證下的以人為本》《論新時期政府職能轉型意識的法治思辨》,分別發表於《人民司法》《法律適用》《中國審判》《行政法學研究》省級和國家級核心期刊刊物。

所得榮譽

主要榮譽有:2002年《論我國行政訴訟程式正義的立法完善》獲全國法院第十四屆學術研討會二等獎;2003年《論我國權利質押制度的困惑與完善》獲全國法院第十五屆學術研討會二等獎;2003年《論緩刑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良性互動》獲全區綜治理論研討會一等獎;2003年《關於誘導性犯罪的分析與思考》獲全區法院學術研討會一等獎;2004《執行中若干物權問題的探討》獲全區法院學術研討會二等獎; 2004《現代司法理念框架下的行政審判監督制度重構》獲全國法院第十六屆學術研討會三等獎,2005年《行政執法法律制度的整合與完善研究》獲內蒙古法學會科研成果一等獎。2006年獲獲全國法院第十八屆學術研討會三等獎;2007年《比較法視野下拆遷行政案件中公私物權之博弈》《行政案件中法官的能動性》分獲全國法院第十九屆學術研討會二、三等獎,2008年《The scope of judicial review and human right 》獲全國首屆法律英語大賽二等獎;《論法治辯證下的以人為本》獲東北法治論壇(四省區法學會)學術徵文二等獎;《論我國權利質押制度的困惑與完善》獲十三省區經濟法30年學術論壇一等獎。《比較法視野下拆遷行政案件中公私物權之博弈》獲內蒙古第二屆哲學社會學成果三等獎(政府獎)。2009年《涉訴信訪中的法官能動性》全區法官論壇一等獎,《土地登記司法審查標準探微》全國行政審判理論研究會成立大會徵文一等獎,《建築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之擔保物權有機競合論》獲環渤海法治論壇一等獎。《蒙古族青少年犯罪探微》獲東北法治論壇二等獎,《行政契約訴訟論》獲環渤海法治論壇三等獎,《行政契約司法救濟類型化探究》獲全國第22屆學術討論會二等獎;《婦女反就業歧視新路徑——司法審查的應然抉擇》獲中國行政審判理論研究會二等獎;《行政契約訴訟論綱》第三屆全國法學博士後論壇優秀論文等70餘個獎項。2016年《環境契約司法審查》獲全國行政審判理論年會一等獎。
第二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2017年榮獲第八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曾入選全國政法英模榜、獲得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內蒙古首屆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內蒙古青年五四獎章、2016內蒙古十佳法治人物等榮譽稱號,併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精英法官”人才庫及“百名法學家講師團”,被自治區法學會授予“學術帶頭人”。

社會兼職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青聯常委,第十二屆內蒙古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顧問,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專家組成員,香港中文大學客座教授,內蒙古大學法學院、內蒙古師範大學MPA碩士生導師,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兼職教授。中國行政法學會理事,內蒙古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內蒙古《保險法》研究會副會長,內蒙古民商法研究會副理事長,內蒙古法學會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21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決定:王旭軍同志任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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