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部,男,1962年6月生,漢族,江蘇省連雲港市人,研究生學歷,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副巡視員。
2019年6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振部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省連雲港市
- 出生日期:1962年6月
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履歷
1996.05--2002.12 深圳市建設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2.12--2005.04 深圳市民防辦地震抗震處調研員;
2005.04--2009.09 深圳市民防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處長;
2009.09--2013.03 深圳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主任(處長);
2013.03--2018.01 深圳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人防工程處處長;
2018.01--2019.01 深圳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副巡視員;
2019.01--2019.05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副巡視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5月,據深圳市紀委監委訊息: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副巡視員王振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6月,日前,經深圳市委批准,深圳市紀委監委對深圳市應急管理局副巡視員王振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王振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振部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利用職權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振部開除黨籍處分;由深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