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合(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王振合(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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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合,男,中共黨員,出生於1963年10月,河北三河人。河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歷。現任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振合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北三河
  • 出生日期:1963年10月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違紀被查,

人物履歷

1982年9月參加工作,歷任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助審員;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副主任;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大廠回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審委會委員。
2010年6月-2021年6月,任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委會委員。
2021年6月,任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

職務任免

2021年6月30日,廊坊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免去王振合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違紀被查

2016年公務用車改革後,王振合在已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情況下,使用公務用車接送上下班。王振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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