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良

餘姚市大嵐鎮陰地龍潭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才良違規獲取並挪用低收入農戶住房救助補助金問題。王才良在擔任大嵐鎮陰地龍潭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借用村民名義違規獲取低收入農戶住房救助補助資金5萬元,除其中1萬元用於村困難家庭住房修理補助外,王才良擅自將剩餘補助資金4萬元挪作其他村務開支。2018年3月,王才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挪用款項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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