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斗

王應斗(1594—1672),字天喉,號北垣,別號萬松居士,湖北崇陽人。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乙卯科舉人。天啟二年(1622),壬戌文震孟榜進士,授鄱陽令。崇禎元年(1628),考選雲南道監察御史。崇禎三年(1630)被誣陷入獄百天,後奉旨獲釋回家。崇禎十五年(1642),上諭起天下廢臣,訛傳已死,遂不得召。南明加授在籍老臣任沖邊巡撫。永曆二年(1648)秋,任兵部侍郎,總督湖北山寨義旅,因路阻末赴任。自鄱陽令離任40多年後,士民仍思之,入鄱陽名宦。

基本介紹

  • 全名:王應斗
  • :天喉
  • :北垣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崇陽下岩後岔畈大屋王家 
  • 出生日期:1594年
  • 逝世日期:1672年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

人物生平

王應斗,明萬曆二十二年甲午(1594)七月十五生於崇陽下岩後岔畈大屋王家。自幼聰慧靈敏過人,邑內有他不少的逸事傳奇。七歲在紫龜寺讀書時,他就能答對吟詩。一天,有個不懂詩文的張木匠到學館修桌椅,學館鐘先生硬要張木匠對“張木匠打桶,走肖”的對子,強諾:“對上了,工錢加倍,對不上,工錢少半。”王應斗與一夥同學到木工房去玩,見木匠不做活乾坐著一個勁地搖頭嘆氣,便上前問其原委後勸道:“師傅莫急,我替你對。”即附在木匠耳邊說出對子。木匠連忙去找先生,“有對子了,‘鐘師傅吃飯,叉草’”。先生聽後,勃然大怒。立即把學館裡的學生都叫來跪在面前,大發脾氣:你們這些畜生,是誰教給木匠對的對子?快點站起來說!不說每人打五十板子!先生舉鞭就要打同學,王應斗便趕緊站起來,說是他對的,並伸手讓先生責罰。先生不信,要他以紫龜寺為題,頭句為七個字,二句是五個字,三句三個字,四句只能一個字,當著同學的面吟詩一首。王應斗想了想,隨即念道:“紫龜寺里一面鐘,掛在殿前廳,打一下,哼!”先生一聽,連稱“奇才!”對王應斗對對子的事就不予追究了。
王應斗以兩舉卓異入仕晉職。據《崇陽縣誌(同治五年)》載:“丁卯江闈同考首取熊維典,後為名都諫。試童子,首錄賀登選,為名御史,時稱知人。”天啟二年(1622),王應斗中壬戌文震孟榜進士。因其相貌才學名噪朝野,據傳殿試時皇上有意詢探其老家風水,王應斗稟道:“站在牡羊山顛鳥瞰諸山環水,其狀若‘仙蝦戲水’。”廷考官見皇上龍顏凝重,自則靈光閃動:“仙蝦戲水,吉凶在土,黑土當活,紅土必死。”隨即問其山土顏色,知為紅色,遂喜稟皇上:“這是只死蝦!”皇上龍顏大悅。天啟三年(1623),王應斗任江西饒州府鄱陽縣知縣。
崇禎元年(1628),王應斗考選為雲南道監察御史。初入侍班,即以詩明志:“九域正多事,三緘非此官;誰能似蟬翼,先露怯秋寒。”在御史任上,屢屢上疏直言,有追論島帥糜餉跋扈疏,被皇上嘉納。為安定雲南邊陲,他體恤民情,嫉惡如仇,與貪官污吏鬥智鬥勇。法場上,以其子王士葵為人質,許諾三日內查明真相,為鳴冤叫屈的“姦殺犯”力爭緩刑,使縣令不得不刀下留人。王應斗以神探般的膽識,三天內不僅將此案的姦殺真兇查獲,還將縣令夥同知府私加漕糧,私營官鹽和賣國通敵的滔天之罪查個水落石出,並奏報皇上,予以懲罰。
崇禎三年(1630),封疆失守,袁崇煥蒙冤被殺,魏忠賢的遺黨邪惡派權臣趁機驅逐異已,借封疆誣陷言官。同年八月,王應斗與御史毛羽健、毛九華同時入獄,百天后的十二月二十九日真相大白,王應斗奉旨獲釋。
李自成攻陷北京後,崇禎帝最終在景山自縊,引火燒身。為紅顏衝冠而怒的吳三桂急引清軍入關,李自成倉促領軍從北京棄城西撤,清軍旋即追擊。明朝湖廣總督何騰蛟料定李自成“勢必窺楚”,立即飛檄道臣“聯絡鄉勇以待”。湖北各地的地主豪強便率鄉勇紛紛築寨修堡,狙擊李自成的農民軍。南明授在籍老臣為沖邊巡撫,王應斗在崇陽封任沖邊巡撫。永曆二年(1648)秋,任兵部侍郎,總督湖北山寨義旅,因路阻末赴任。
王應斗以才學高深,篤性至孝,雅量容人,光明俊偉,深得邑人敬重。從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至清康熙九年(1670),因明代的最後一屆縣誌《天啟年志》散失於明末戰亂,致使崇陽八十五年無志。知縣高景之委託王應斗、汪際炱、邑博劉體仁續修《康熙庚戌志》。這是崇陽在清朝的首次修志。高景之在序中說:“與邑博劉君商謀始事,……又得歲選汪君……,尋質之王中丞(應斗)匯正焉。”王應斗序云:“國有史,邑有乘,其義一也。……八十年人物凋謝,宦於斯、產於斯者,姓名罔載。懼千載而下,悉淪於荒草寒煙,令人懷古銷魂耳!此集一垂,則蒞茲土者臚列畢具。”
心繫明朝的王應斗,比不食周粟的偏激遺臣,愈見其理性柔順。身在清朝,心乃遺臣,對於清廷的徵召,以年老託辭不出。明末與清初,奉旨獲釋的王應斗居家竟達幾十年,安貧樂道,治學教子,寄情於崇山邑水,賦詩於岩洞寺祠,修文於閣廟橋陂。崇陽的千古風物、滄桑世事,在王應斗的詩文里得以歌之吟之,記之嘆之,敬之傷之。即事詠物,時與景交至;陟登佛剎,詩與禪同一;寄託深藏於瀟灑,神韻相襯,含放自如。清康熙六年丁未(1667)四月二日夜,天城十字街火燒一百二十家,百多隻遍身為紅色的人頭鳥從大火中騰飛而起。王應斗將此災以詩記之嘆之:“莫是窮民萬點淚,因風化作血痕飛。” 王應斗曾在三峰寺(又名寶界寺)讀過十年鄉學,作《過寺詩》云:“三峰遙帶雨痕青,信馬如雲舊所經。萬里煙霜縈獨夢,十年燈火對疏星。存亡幻跡同飛電,隱見浮名類轉萍。何似春風能耐久,庭花不改別時馨。”
清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正月十四,王應斗病逝,享年79歲。葬下岩後岔畈,墓門鐫有自題聯:“世間不老唯山水,吾輩長留賴子孫。”

個人作品

暮年仍手不釋卷,所著詩文疏集有《晴雪軒制藝》、《湛輝閣草》、《凌滄草》、《續凌滄草》、山居詩集《怡雲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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