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情況,違紀通報, 任職情況新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違紀通報新野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王愛煥,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共11008.5元;利用外出工作之機,私分工作經費5000元。2015年2月,新野縣紀委給予王愛煥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追繳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