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平(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委原常委、原常務副縣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75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王志平,曾任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22年6月,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西雙版納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志平開除黨籍處分;由西雙版納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志平
  • 曾任職務: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2月,據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訊息:勐臘縣委原常委、原常務副縣長王志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6月,經西雙版納州委批准,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對勐臘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志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志平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對其審查調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對其面詢時不如實說明有關問題;違反工作紀律,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利用其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王志平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西雙版納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志平開除黨籍處分;由西雙版納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