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弋(貴州省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原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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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弋,曾任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調研員。

2023年1月,王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23年2月,遵義市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弋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弋
  • 曾任職務: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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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8月,據遵義市紀委監委訊息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調研員王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遵義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分

2023年1月,經遵義市委批准,遵義市紀委監委對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二級調研員王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弋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違反政治紀律,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法持有並使用多張身份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王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遵義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遵義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弋開除黨籍處分,由遵義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23年2月,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原二級調研員王弋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正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正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弋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正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弋利用擔任桐梓縣花秋鎮黨委書記、桐梓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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