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偉(山西晉建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董事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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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偉,男,漢族,1969年10月生,山西沁縣人,本科學歷,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7月參加工作。

2022年7月,祁縣紀委監委決定給予王建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建偉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沁縣
  • 出生日期:196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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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歷任山西省晉中建設集團設備安裝公司黨支部副書記、黨支部書記;山西省晉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監事會監事、工會主席、董事會董事。2015年5月,任山西晉建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董事會董事。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4月2日,山西晉建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董事會董事王建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晉中市紀委監委指定,正接受祁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審查起訴

2022年7月5日,晉中市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祁縣紀委監委對山西晉建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董事會董事王建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建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和消費卡;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職取酬;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司資金。
王建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王建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2年9月,晉中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其中有晉中市晉建集團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董事會董事王建偉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3年至2019年,王建偉借春節、中秋節等過節之機,先後多次收受5名下屬贈送的菸酒、購物卡等,折合總計2.7萬元。此外,王建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王建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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