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履和典鋪被劫案

王履和典鋪被劫案,此案發生於鹹豐五年(公元185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履和典鋪被劫案
  • 出處:《清代內閣大庫法制檔案》
  • 發生年代:清代
  • 涉及人物:王履和
人物介紹,案件經過,

人物介紹

王履和是江蘇常州府江陰縣人。在該縣後梅鎮開設典鋪一家。

案件經過

鹹豐五年(公元1855年)十二月初二日夜,一夥盜匪用石塊撞破店門,蜂擁進店,搶劫洋錢、首飾等物。鋪伙羅楚封、黃瑾懷驚起捕盜,被強人打傷。後地保周繼芳聞訊,會同鄰眾和兵丁追趕盜匪,抓住朱阿添、王阿五二人,並起獲原贓多件。十二月初三日,地保周繼芳和王履和到江陰縣報案,並將抓獲的兩名案犯解往縣衙。江陰縣知縣何煥組立即會同本縣營汛官員(營、汛是清代綠營的編制單位)赴現場勘驗。驗得該處距縣城四十里,離汛六單,所失財物計銀二乾七百多兩;同時還驗明羅楚封,黃瑾懷的傷痕,撥派醫生治療。知縣當下差捕役限期緝盜,並通知鄰近州縣協同捉匪,接著,又提訊王阿添和王阿五,二人供稱:此次行劫的盜伙共十二人,另外十人是:徐阿二、陳阿美、溫阿進、溫狗郎、蔡大吃、林升大、陳老、劉老和不知姓名的兩個人。其中徐阿二是主謀。江陰縣知縣何煥組將已獲的二人擬定斬決,並上報各級衙門。兩江總督何桂清和江蘇巡撫均批飭江蘇按察使司勒拿盜匪,並上報疏於防範的文武官員名單,以備題參。江蘇按察使湯雲松轉飭常州府查參、緝盜。後常州府知府平翰報告:自奉命勒拿、查報名單後,迄今例限已屆,逸盜八人均未抓獲;事主的傷已經平復;疏防文職,武職的名單現已查清。蘇州按察使湯雲松將疏防文職的名單提交江蘇巡撫;將疏防武職的名單交與兩江總督。鹹豐八年(公元1858年)十一月初六日,兩江總督何桂清會同江南提督張國梁題本參劾疏防武職。在題本中並稱:獲犯尚未及半。至題參之日止,本案盜匪十人,已獲二人,其餘七人和盜首無獲。待抓獲全伙後,依律分別判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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