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屏南

王屏南

王屏南,字祖勛,莆田縣萩蘆鄉東張村人,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生。屏南出生於中產農家,15歲時赴滬謀生,在一家南貨店當學徒。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屏南送兩個兒子參軍,積極捐糧支前。1950年冬,因被誣告入獄。翌年春遭錯殺。1982年,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得到平反。198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一·二八淞滬抗日愛國志士”的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屏南
  • 別名:字祖勛
  • 出生地:福建莆田
  • 出生日期: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
  • 逝世日期:1951年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上海法政大學
  • 主要成就: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一·二八淞滬抗日愛國志士”的稱號
  • 代表作品:編寫《上海市民義勇軍經歷史》
  • 籍貫:福建莆田縣萩蘆鄉
個人簡介,主要成就,

個人簡介

中華民國8年,王屏南投身於“五四”愛國運動,由滬回莆,在涵江開設訓練班,推廣國語,參加抵制日貨運動。北伐勝利後,他受聘為上海市煤炭業公會秘書長。其間,他以半工半讀方式就讀於上海法政大學。畢業後在上海四馬路開設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

主要成就

民國20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屏南投身於抗日救亡宣傳運動,編印《禦侮》周刊。10月,上海各民眾團體成立“抗日救國委員會”和“抗日救國義勇軍委員會”,公推屏南和陸祺生主持軍事訓練,參加訓練的有4000多人。次年,“一·二八”淞滬戰爭爆發,“上海市民義勇軍”第一大隊成立,屏南任大隊長。3月,他率部在寶山沉重打擊妄圖登入的日軍,立下戰功,受到十九路軍軍部的嘉獎和上海人民的讚揚。4月,上海市同義勇軍改編為“十九路軍隨營學生義勇軍”第二大隊,他任中校大隊長。5月,國民政府與日軍簽訂《淞滬停戰協定》。隨營學生義勇軍解散。他多方籌款妥善安置戰士返家。11月,十九路軍進駐福建。翌年冬,“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在榕成立,史稱“閩變”。屏南應蔡廷鍇之請,回閩任同安縣縣長。
民國34年春,“閩變”失敗,屏南到上海重操律師舊業,兼任上海“興化同鄉會”董事長。著手編寫《上海市民義勇軍經歷史》,書存上海市檔案館。
民國26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上海淪陷後,屏南回莆進行抗日活動,任莆田抗敵後援會會長,兼國民黨莆田縣黨部監察員、縣參議員。在此期間,他將家屬的金銀首飾及軍用物品貢獻給政府,下鄉宣傳抗日,募款賑恤災民,在山區組織敵後生產自救等。民國32年,莆田縣遭受嚴重旱災,他徒步三上永安,為民請願,要求省政府(駐永安)減輕民眾的稅負。此外,他還曾倡建莊邊橋;所編《革新學生字典》,查字方便,一度被閩、浙兩省學校採用。
抗日戰爭勝利後,屏南又到上海繼續從事律師業,兼任煤業公會法律顧問。民國37年,在家居奉母時,創辦肥田粉廠和冬耕試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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