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婧(王小婧學生)

王小婧(王小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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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日,王小婧被同學宋健殺死,宋健將裝有王小婧屍體的包裹拋在內蒙古。

2010年8月16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別力古台鎮的茫茫大草原上,警方發現了一個黑色包裝物,層層包裹之下,竟然是一具已經開始腐爛的女屍。

經過DNA鑑定,2013年4月10日,周木嬌終於等到了北京和內蒙古警方的訊息,王小婧被人殺害,並被拋屍在內蒙古別力古台鎮外環路荒野的大坑中,包裝的黑色塑膠袋竟有33層之多。而兇手也正是自己之前一度懷疑的小婧的同學宋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小婧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寧德古田縣
  • 出生日期:1988年
  • 逝世日期:2010年8月3日
  • 職業:學生
  • 畢業院校:北京師範大學
  • 性別:女
人物簡介,人物經歷,失蹤遇害,關於兇手,法庭審判,

人物簡介

1988年出生的王小婧,是家裡的長女。王小婧自小勤儉、聽話,是婚姻生活失敗的周木嬌,唯一感到欣慰的地方。
2006年,中專畢業的王小婧選擇到北京的一個繼續教育學院念書。覺得女兒已經長大,周木嬌也決定只身前往馬來西亞打工,爭取在女兒畢業之前,打拚到一份足夠支撐兒女未來能在福州久居的本錢。可周木嬌的生活,卻從2010年女兒王小婧失聯開始逐漸陷入黑暗。
2010年8月3日,兩人因為王小婧提出借錢而產生衝突,並發生廝打。隨後,王小婧跑去廚房拿了一把刀,宋健將刀搶過來,砍在了王小婧脖頸的前方。最終,王小婧因為失血過多,呼吸和循環器官衰竭而死亡。次日,宋健便將裝有王小婧屍體的包裹拋在內蒙古,並取走了對方銀行卡中的19500元錢。而之前有關的手機故障、進機要部門工作等信息,其實都是宋健用王小婧的手機傳送給周木嬌的。

人物經歷

失蹤遇害

最後一次見到女兒王小婧是2007年年底,地點在北京;最後一次和女兒通話是2010年7月30日,她在馬來西亞;去年,她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別力古台鎮的草原上,為女兒點上了一炷香……
2014年10月17日下午,福州晉安區鶴林村的一家服裝店內,46歲的周木嬌女士和記者聊起已遇害的女兒時,淚水不斷地從緊閉的雙眼中滲出。日前,網上一則“福建失聯女大學生北京遇害被拋屍內蒙3年後身份獲確認”的報導,引起了上萬名網友的關注。但對於母親,她心中的痛苦卻無法撫平。
2010年8月3日,是周木嬌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她21歲的女兒王小婧在北京被人殺害後,隨即被拋屍在內蒙古的草原上。2010年9月23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間,由於案犯宋健沒有投案,周木嬌經歷了930天的漫漫尋女路。
2014年7月,兇手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對於這樣的結果,周木嬌覺得難以接受。如今,該案也將進入二審程式,兇手以命償命是她最大的期盼。
訴訟的過程是漫長的,最後的結果誰也無法預料,唯一能確定的是周木嬌作為一位母親,經歷了930天的煎熬後,墜入的又是一個無法自拔的深淵……
尋找930天
那一年的8月9日晚上,周木嬌曾多次撥打女兒的手機,卻一直無人接聽,之後,女兒發簡訊回復稱,是因為聽筒壞掉。之後的幾天時間裡,王小婧的手機還陸續發來簡訊,告知周木嬌自己將在北京的一個機要部門上班,因為單位封閉式軍訓很嚴格,電話都要控制,才一直沒能通話聯繫,得等到9月22日。
可到了約定好的時間,周木嬌仍舊沒能如期接到女兒的電話,不僅如此,女兒也從那天起徹底失聯。從惴惴不安,到完全的慌亂,再到各種不祥的猜測,周木嬌坐不住了,她回國,並從此開始了尋找。為了節省開支,周木嬌一個人獨自來到北京。背包里裝著尋人啟事和女兒的照片,一路邊走邊貼邊問。這個原本在福州基本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內向女人,在陌生的城市,膽戰心驚地度過。
小婧在哪兒?她是否安全?有沒有受傷、挨餓?……周木嬌幾乎每條線索都會聞風而去,卻徒勞而返。即便再不想回到福州,看著自己的丈夫始終戒不了酒、戒不了賭的頹廢,可是她剩下的錢已無法支撐她繼續下去。
930天的漫漫尋找,周木嬌說,她見識了形形色色的人,有人趁火打劫,有人落井下石,當然也不乏慷慨熱忱之人。有過懷疑,有過質問,有過憤怒,有過妥協,在希望與失望之間無數次遊走的周木嬌曾一度精神崩潰。
周木嬌說,女兒始終沒能找到,後來也離了婚,20多萬元積蓄也花光了。那段時間裡,她覺得不管是出門,還是躺在床上,整個世界都是地動天搖的。
人物家庭
周木嬌是寧德古田縣人。她說,開這家服裝店,主要是為了打發時間,給自己找事情做。
自2010年8月女兒王小婧在北京失蹤後,周木嬌第一次聽到有關女兒下落的準確訊息是去年4月8日。內蒙古警方和北京警方在同一天電話告知—“已遇害的噩耗”。
“不可能,我的女兒一定會活著回來的。”周木嬌說,3年多來,為了尋找女兒,她從馬來西亞回國後,多次前往北京,整夜整夜地睡不著,頭髮白了,和丈夫也離了婚。每次北京的警方通知她有不明身份的女屍時,她都會跑去認領,甚至喊親戚朋友對同一具女屍反覆確認。她表示,其實自己心裡有種預感,女兒已經遇害了,但是等到真的知道真相時,她還是不能接受。
2010年8月16日,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別力古台鎮的茫茫大草原上,警方發現了一個黑色包裝物,層層包裹之下,竟然是一具已經開始腐爛的女屍。
而這之前的一段時期,周木嬌與女兒的聯繫曾處於一種“奇怪”的狀態:幾乎每天都能和女兒互發簡訊,卻始終無法通話。在簡訊中,“女兒”一會兒“手機壞了,無法通話”,一會兒“在新單位軍訓,電話被控制了”。
斷聯的關係持續了約一個月後,周木嬌趕忙讓丈夫從福州趕往北京,尋找女兒的下落。
2006年8月,女兒通過自考考上了北京師範大學繼續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心理學專業,隨後留在北京,一邊繼續讀書,一邊尋找工作。等到丈夫找到女兒的租住處時,女兒已經搬走,且房間已經收拾乾淨。
隨後,周木嬌匆忙回國。在北京,夫妻倆找遍了福建老鄉、女兒的同學(朋友),登報尋人,張貼小廣告等,可一直沒有訊息。2010年年底,他們向北京警方報了案,並留下了DNA
精神寄託
除了女兒,周木嬌還有一個兒子,比女兒小一歲。周木嬌表示,女兒的性格一直很開朗,而且很聰明,很有自己的想法;而兒子一直比較靦腆。因為女兒的遭遇,周木嬌都沒有時間照顧兒子,每次哭的時候也不敢讓兒子看到。
周木嬌說,兒子和女兒的感情很好,每次女兒回來都會帶兒子去逛街。“因為姐姐的事弟弟現在變得很膽小,除了去上班的時間外都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不出來,而我也沒心思管他……”周木嬌說道。
周木嬌說,自己現在每天只想著怎樣為女兒討回公道,她從北京帶回了女兒留下的一箱書,將女兒qq空間中的照片列印出來,這些所有和女兒有關的東西都成了周木嬌的精神寄託。“每次一閒下來,就會不停地流淚、想女兒,客人來了我再擦乾眼淚做生意。”
在整個採訪過程中,周木嬌大部分時間都半閉著眼睛,她說,大概是因為哭得太多,眼睛經常睜不開,東西也看不太清楚了。
對法院一審的判決,周木嬌表示已向法院提出抗訴,該案將進入二審程式。
王小婧生前用過的課本王小婧生前用過的課本

關於兇手

“我覺得那是神仙顯靈,讓我終於找到了女兒,找到了兇手。”經過DNA鑑定,2013年4月10日,周木嬌終於等到了北京和內蒙古警方的訊息,王小婧被人殺害,並被拋屍在內蒙古別力古台鎮外環路荒野的大坑中,包裝的黑色塑膠袋竟有33層之多。而兇手也正是自己之前一度懷疑的小婧的同學宋健。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東南快報(微博)記者了解到,2010年8月3日那天,兩人因為王小婧提出借錢而產生衝突,並發生廝打。隨後,王小婧跑去廚房拿了一把刀,宋健將刀搶過來,砍在了王小婧脖頸的前方。最終,王小婧因為失血過多,呼吸和循環器官衰竭而死亡。次日,宋健便將裝有王小婧屍體的包裹拋在內蒙古,並取走了對方銀行卡中的19500元錢。而之前有關的手機故障、進機要部門工作等信息,其實都是宋健用王小婧的手機傳送給周木嬌的。
2014年7月,法院一審開庭,周木嬌第一次見到宋健本人。他1.7米多的身高,壯實的身材,戴著眼鏡。在對簿公堂時,周木嬌說,她曾幾度向宋健哭訴追問,緣何下如此毒手,但宋健的反應卻很冷靜,不慌張,就像當初自己曾向宋健求助幫忙尋找女兒一樣,談吐利索,語氣沉穩,絲毫不拖泥帶水,讓人一度無法懷疑到他。“他當時的眼神還有點兇惡,一直盯著我。”周木嬌說,回憶這一幕場景,自己現在仍能感到一股寒意。
最終,宋健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一審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兇手找到只是代表著,不用再辛苦尋找女兒的下落。”周木嬌說,但對於這樣的結果,她難以接受。
“我要公道。”此刻的周木嬌無力地靠在牆壁上,她告訴記者,她有時會想,如果當初她沒有離開福州前往馬來西亞,如果她能夠一直生活在女兒身邊,那結果將會是怎么樣?“這是我對女兒的虧欠,我是一個失敗的母親。”幾個小時的採訪里,周木嬌不斷地自責著,她覺得自己如今的生活如同行屍走肉,沒有任何情感。周木嬌說,一想到女兒被孤零零地拋在那片荒涼的草原上,就無法釋懷。她很坦白,她告訴記者,自己就是要兇手以命償命。
王小婧生前用過的記事本王小婧生前用過的記事本
“這是我對女兒的虧欠,我是一個失敗的母親。”

法庭審判

2013年4月8日,內蒙古警方根據DNA比對,確定阿巴嘎旗發現的那具無名女屍,正是周木嬌不斷尋找的女兒。隨後,根據周木嬌提供的線索,內蒙古警方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王小婧的大學同學宋健身上。
2013年4月10日,宋健在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被抓獲。經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8月初,在王小婧租住的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的某小區內,兩人因經濟糾紛發生爭吵和廝打,宋健先後用手機、小桌子擊打王小婧頭部,又使用菜刀砍對方頸脖正前方。被害人死亡後,宋健買來拉桿箱、編織袋等,將屍體通過貨運送到阿巴嘎旗,並拋棄在別力古台鎮的草原上。
此外,宋健還在事後取走了王小婧銀行卡中的19500元錢,並用王小婧的手機傳送信息與周木嬌等親朋繼續聯繫。
2014年7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故意殺人罪、盜竊罪,一審判處宋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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