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民(原雲南省曲靖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6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王富民,曾任原雲南省曲靖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11月,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曲靖市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曲靖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富民開除黨籍處分,調整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富民
  • 原工作單位:雲南省曲靖市林業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曾任原雲南省曲靖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0年3月,原曲靖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富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3月16日,經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紀委監委對原曲靖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富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富民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財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長期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2020年11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曲靖市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曲靖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富民開除黨籍處分,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