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偉(河南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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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偉,河南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

2020年9月,決定給予王宏偉開除黨籍處分,由洛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宏偉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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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河南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9月,洛陽市紀委監委對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縣級審判員王宏習棵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王宏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私車公養盛阿采;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抹屑埋問題,違規為他人工作調動、職務調整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王宏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頸拜墓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背棄初心使命,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宏偉開除黨籍處分,由洛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煮船妹戒,將廈蜜閥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艱判肯凳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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