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寶(宋朝大臣)

王大寶(宋朝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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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寶(1094年-1170年),又名王元龜、二龜、二王,海陽縣湯頭村人(今廣東省潮安縣歸湖鎮),宋朝名臣 。早年被選入太學讀書,1128年(南宋建炎二年)中進士 ,廷試第二,成為宋代嶺南唯一的榜眼。歷任南雄州教授,樞密院計議 ,差監登聞鼓院(接受士民向皇帝申訴奏稟的衙門)等職。王大寶對儒學頗有研究,尤長於易學,著有《諫垣秦議》、《周易證義》、《毛詩國風證義》、《詩解》、《王元龜遺文》等。後人將他與崔與之、李昴英等同尊為“嶺南六先生”,並被推為“潮州八賢”之首。

基本介紹

  • 本名:王大寶
  • 別稱:王元龜、二龜、二王 
  • 出生地:潮安
  • 出生時間:1094年
  • 去世時間:1170年
  • 主要作品:《周易證義》10卷、《書解》、《詩解
人物生平,人物評價,文學著作,史料記載,後人紀念,

人物生平

王大寶自幼聰敏穎悟,博通五經,尤精於《易經》,於政和年間被選人太學攻讀。1128年(宋高宗建炎二年),他在會試中深得主考官的賞識,以第一名呈報。恰好當時宋高宗駕幸維揚(今揚州),故殿試時,高宗將會試第二名的維揚人李易擢於榜首,王大寶屈居第二,授南雄州教授、樞密院計議 等職,成為宋代嶺南唯一一位榜眼。這是宋高宗即位後的第一次科舉考試,稱“龍飛榜”。王大寶對此事既感榮耀,又不無遺憾,故有詩云:“對策丹墀中上游,天顏撫諭遜龍頭。”
及第之後,王大寶被授以南雄州(今廣東南雄)教授,但所得俸祿連自己也養不起,百日後即辭官不乾。過了幾年,王大寶先後於1131年(紹興元年)授樞密院計議,1135年授皇宮教授,1138年派遣監登聞鼓院(專司收受臣民向皇上諫議或申訴冤抑的朝外機構)、主管台州(今浙江台州市)崇道觀。其間,曾將其著的《詩書易解》六卷獻給皇帝,被任為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不久,進直敷文閣學士,任溫州知府,提點福建、廣東刑獄。宋孝宗即位後,授他侍講。
1146年(紹興十六年),王大寶被任命為連州知州,三年後上京接受考課。他早已體恤民苦,即趁機上書奏稱,廣南路連、英、循、惠、新、恩等六州戶口稀少,商貿很不發達,應詔各小州裁減每月所納“免行錢”。王大寶的奏疏獲高宗嘆賞,乃命廣南漕司予以減免。六州民眾因而減輕了不少負擔。此後,他調知袁州(今江西宜春),曾向皇上進所著《詩、書、易解》。高宗閱後,對宰相說:“大寶留意經術,其書甚可采。可以內除。”就是說,大寶可調入京任職。為此,他被任命為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他目睹各級官吏利用“月椿錢”、“折帛錢”等賦稅,向江南百姓橫徵暴斂的情況,奏請“委監司核月椿為定製,減折帛惠小民”。接著,王大寶先後被授為敷文閣直學士、溫州知州、福建路提點刑獄、廣東提點刑獄。這期間,王大寶又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如福建漳州的葵岡,林茂嶺峻,山道難行,盜賊得以設伏攔劫。他親自捐錢30萬,砍伐了雜樹,鋪設了10多里長的石道,使行人稱便,來往也較安全。
1162年6月(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銳意於革弊興利,為岳飛、趙鼎平冤,並召回了張浚,王大寶也因而被授為禮部侍郎。王大寶履任伊始,即向孝宗進言“先明國是,而行之以果斷”。勸告孝宗不要在和戰問題上再猶豫不決。王大寶的話深得孝宗旨意,不久被授為右諫議大夫,接著又兼孝宗侍講。
1162年,王大寶成為右諫議大夫後,先後奏劾、罷免了新任潭州知州劉章、南雄州知州廖遲;廣西提點刑獄方師尹、福建轉運副使樊光遠、觀文殿大學士致仕沈該、觀文殿學士提舉汀州太平興國宮朱倬、左通議大夫參知政事汪澈、川陝宣諭使工之望等官員,一時朝野為之震動。朝中奸佞,都心驚肉跳地稱他為“王老虎”。孝宗即位第二年,改元隆興。
1163年(隆興元年),宋孝宗命王為禮部侍郎、右諫議大夫 。他接連上疏,力勸孝宗早定抗金大計,收復失地,並一再彈劾投降派汪澈等人的所為。
王大寶王大寶
王大寶積極支持抗金名將張浚的軍事行動,一再明確地指出對金宜戰不宜和,從而成為朝廷中抗金派的代表性人物。在他積極建言的影響下,孝宗一度決心對金作戰並付諸行動,從而亦曾穩定了局勢,王也轉任兵部侍郎。但其後孝宗又偏信了丞相湯思退的議和主張,將張浚的江淮都督府及其他邊防要地軍事設施盡行撤除。
秦檜餘黨湯思退於1163年7月被擢升為右丞相,同年12月又被擢升為左丞相。湯思退派人暗中與金國聯繫,指使黨羽攻擊張浚“費國不貲”,並議罷都督府,與金媾和。在這民族危難關頭,王大寶再次挺身而出,接連上了三道奏章,痛切陳言:“今國事莫大於恢復,莫仇於金敵,莫難於攻守,莫審於用人。宰相以財計之,軍儲虛,符離師潰,名額不除,意在核軍籍,減月給。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力斥湯思退的投降派行徑,但未被孝宗所接受,他因而憤然辭去右諫議大夫兵部侍郎的官職。
1164年(隆興二年),金兵大舉南侵,迫使南宋與金國簽訂了屈辱的“和約”,承認金宋兩國的關係是“叔、侄之國”。
1165年(乾道元年),朝野中要求重新起用王大寶等人以抗金的呼聲日益強烈,他遂被任命為禮部尚書。但是王的抗金方略仍然未被皇帝認可,並一再受到投降派的攻擊,以致他身心交瘁,被迫辭去官職。
1170年(乾道六年)在家鄉病逝。臨死前,他長嘆著說:“收復失地的事竟是遙遙無期的了!”大寶公辭世後歸葬歸湖神前山“沉江月”地。

人物評價

明郭裴《粵大記》將王大寶與馮元、余靖、崔與之、李昴英、郭閶列為宋代嶺南六先生,讚嘆六先生“真五嶺間氣之鐘靈,百代士林之儀表”。可見有宋一代,王大寶不僅是潮州首屈一指的人物,也是嶺南首屈一指的人物。《宋史》將他與劉珙、范成大等直臣並列立傳,其傳記長達1300多字。近人吳道鎔在《廣東文征》中指出“蓋吾粵宋南渡後,高、孝兩朝人物,當以大寶為首屈一指,不止潮州八賢之冠也”。
王大寶重義氣,趙鼎稱讚他:“文章學識,直諒勁正,廷臣無出右者。”並讚嘆說:“吾居此,平時所薦無一至者,君獨肯從吾游,過遠矣!”
王大寶堅定的政治立場為士民所敬仰,後人因而將他與崔與之李昴英等同尊為“嶺南六先生”,並被推為“潮州八賢”之首。任諫講時,與王十朋齊名,稱為二龜,或稱為二王。

文學著作

王大寶對儒學頗有研究,尤長於易學。著有《周易證義》10卷、《書解》、《詩解》多卷、《毛詩國風證義》6卷、《諫垣奏議》6卷、《經筵講義》2卷、《遺文》15卷,今均已亡佚。僅有若干詩文,散見於《廣東文征》、《永樂大典》等書中。其中遺文《韓木贊》、《清水閣記》、《放生池記》記載於《永樂大典》卷之五千三百四十五,舊《潮州府志》、《海陽縣誌》僅存《韓木贊》一篇。

史料記載

《宋史·王大寶傳》

後人紀念

王大寶辭世後歸葬於廣東省潮安縣歸湖鎮鎮神前山的“沉江月”地,其墓占地約四畝,墓碑高2.3米,上刻“宋禮部尚書大寶王公墓”。墓前有石翁仲四座,石獅、石馬、石羊、石望柱、石筍各二座,堪稱宋代大型石雕群。其墓今為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每年農曆12月26日,各地宗親皆前往祭拜。
另有秋台坊,是專門為尚書王大寶建(見於乾隆《潮州府志坊表》記載),該坊建立後歷經幾次維修,2009年按原貌重建於磚亭巷口南側(廣東省潮安縣城關鎮太平路)。坊為四柱三間的磚石結構,屋面為硬山頂,明間額坊上置精美石獅一對,坊額上方承托屋面,屋脊上置“雙龍搶珠”。正樓下正中“恩榮”牌一面。坊的南坊鐫“榜眼”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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