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嚴冬1985年進入密雲法院,1999年任巨各莊法庭庭長,他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已有二十三年。這二十三年是他執著追求的二十三年,是奮鬥不息的二十三年,也是辛勤耕耘的二十三年。他銳意改革大膽創新,在全市法院系統內第一個提出“電話立案、函件立案”便民措施;第一個制定了案件審結後“回訪”制度;第一個在審理贍養案件中倡導“精神贍養”。他進行審判機制改革,使巨各莊法庭在民事審判、綜合治理工作上有了豐碩的成果和新的突破,並為我市法院系統的審判工作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嚴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性別:男
王嚴冬1994年榮立個人三等功、2005年榮獲市人事局、首都綜合治理委員會頒發的“先進工作者”稱號,2003年、2005年被密雲縣綜治委評為優秀法制副校長,辦案期間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他作為領路人帶領全庭做出驕人的業績:法庭在2003年12月獲“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稱號;2004年7月被評為“縣級文明單位”;2005年12月榮獲“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稱號;2006年被市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2007年榮獲密雲縣政法系統“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標兵”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