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題刻二

王同題刻二

王同題刻二位於連雲港市海州區花果山街道飛泉村鬱林觀遺址東岩瀑布北側石壁上,壁面光滑平整,北距大聖湖約200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同題刻二
  • 所屬年代:明代
文物歷史,文物特徵,

文物歷史

時代為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刻文為:“明嘉靖甲辰二十三年秋仲月望日。正文:飛泉。下款:奉訓大夫海州知州王同書”。王同,字一之,號中泉,河南郟縣人。著有《謙忍圖說》、《永感類集》、《義方堂集》、《樂歸園集》等。嘉靖二十三年(1544)任海州知州,嘉靖二十九年(1550)離任。在任期間,“悉心經理,仁威並行。至減稅糧,輕馬價、並里甲、疏河賑濟、茸學育才、興廢舉墜,種種實政,暇時親為篆書匾額碑記。”被海州百姓稱之為“河南王父母”。

文物特徵

刻文距地面約10米,面西,正文楷書,上下款篆書。刻面寬135厘米、高225厘米、字徑100厘米、款徑12×1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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