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合新(霸州市南孟鎮披甲營村臨時黨支部委員王合新)

王合新:原霸州市南孟鎮披甲營村臨時黨支部委員。
霸州市南孟鎮披甲營村臨時黨支部委員王合新,犯貪污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二年。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霸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合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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