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陳生與伯輿訟案,此案發生於魯襄公十年(公元前56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叔陳生與伯輿訟案
- 發生年代:襄公十年
- 出處:《左傳·襄公十年》
- 涉及人物:王叔陳生、伯輿
案件經過
周天子的二卿王叔陳生與伯輿爭權,周天子贊助伯輿,王叔陳生髮怒而逃。晉侯派士匄調和王室的糾紛,王叔與伯輿向士匄提出訴訟。王叔的家臣主管與伯輿的大夫瑕禽當庭爭論曲直,士匄說:“天子所贊助的,我也贊助;天子所不贊助的,我不贊助。”讓王叔與伯輿對證訟辭,王叔拿不出證據,因而判王叔敗訴。於是,王叔逃亡到晉國。
王叔陳生與伯輿訟案,此案發生於魯襄公十年(公元前563年)。